第五十九章

盛夏,暑热凶猛。

小院藤蔓织就了大片凉荫,何岸坐在底下,手执蒲扇,一边听寂寥的蝉鸣,一边给铃兰打扇子。

天热了,秋千摇篮换上了竹席,慢悠悠晃在凉荫里。铃兰睡得正酣,小毛毯盖住肚腩,露出两只粉嫩的脚丫子。大约是梦见了奶糕的缘故,她的嘴巴一直微微张着,唇角上翘,恰是微笑的模样。

六百六也热坏了,扒拉着摇篮偷偷往上爬,想蹭一缕扇子风。还没钻进去,尾巴不当心扫过小主人的脚掌,铃兰嫌痒,梦中无意识一蹬腿,把它蹬了下去。

大毛团子狼狈滚过一圈,被一双温柔的手捞起来,放进怀里。

蒲扇偏了一点方向,清风徐缓,吹动了细细的猫胡须。六百六得偿所愿,舒坦得不行,倒头往何岸膝上一躺,呼噜呼噜打起了盹。

不多时,凉意来袭,藤叶间九重葛翻花成浪。天边乌云渐聚,滚雷隐隐,快要下雨了。

何岸循声抬起头来。

透过被风吹开的碧藤翠叶,他看到了盘绕在屋瓦之上的积云,也看到了二楼那间闲置的客房,神情不禁一怔。

一个月了。

距离郑飞鸾不告而别已经一个月了。

日子就这么恢复了安稳,每个人的生活都回归了正轨,一如去年那个平静的夏天。

郑飞鸾不在身旁,他的原生性腺消停下来,进入休止状态,不再需要靠吃药维持健康;

戴逍接了一份摄影兼职,成天往镇北的影视城跑,收入颇丰;

程修接管了红莓西点屋的生意,西点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琐事杂事一大堆,对郑飞鸾来说是杀鸡用牛刀,对程修来说却是一副不轻松的担子。好在他也是正经商科出身,又跟了郑飞鸾数年,不缺经验,熬过最初一段痛苦的磨合期,慢慢就变得心应手起来;

至于青果客栈,少了夜晚沿街的噪音,多了物美价廉的早餐,客房布置又被郑飞鸾一项一项手把手督改过,入住率节节攀升,账面数字增长得教人心安。

比起去年,他们的生活其实更好了。

只是,也有了一些不习惯。

何岸去西点屋,留意到吧台的咖啡师换了一张陌生面孔。新咖啡师会礼貌地点头,问他想喝什么,却不会主动走出吧台、拉开椅子,无言地恳请他多留一会儿,毋需交谈,就送上一杯香浓的热可可。

也没有了沉静又温暖的目光,浸浴着他,将他的一举一动都纳入心底。

铃兰的奶糕,从前总是人来了才现做,洒上香草碎,缀上草莓粒,新鲜湛凉的一小块,装进浅盘里端出来。

现在呢?

铃兰嘴馋了,何岸去西点屋买来一份纸盒装的,配方一模一样,甚至出自同一位糕点师傅之手,铃兰却不喜欢。他舀起一勺尝了尝,也觉得似乎差了些什么。

还有……

还有七月的雨。

盛夏雨频,易困买花人。何岸不是急躁的性子,他喜欢抱着雏菊,闻着湿润的青草香,在低矮的屋檐下等待雨过天晴——至少从前是这样。现在,当雨水淌过青石板的时候,他望着淡雾蒙蒙的窄巷转角,总忍不住想起那个举伞而来,为他淋透了半边臂膀的男人。

郑飞鸾的伞荫,似乎比屋檐更加牢靠。

碎雨扑面,何岸抱紧了花束,微微的有一点心慌。

晚上一家人在客厅看电视,戴逍与程修同室而居,早已习惯了并排坐一张沙发,何岸就带着铃兰坐在另一边。从前他没觉得局促过,如今却有些难安了。

戴逍和程修两个人,平日里互怼归互怼,怼完了,依然是彼此最信赖的人,出双入对,谁也插不进去。这半年多,何岸看着他们一天天熟稔起来,也一天天感受到了明晰的界限。

虽然无意也无形,可只要是三个人,终究会有那么一天的。

何岸都懂。

只是那时候,他身边有郑飞鸾。

Alpha会克制地陪伴在他和铃兰身旁,不多言,不讨嫌,只消一个眼神就愿意陪他闲谈,于是四人之间便保持了某种微妙的平衡——何岸一直以为,自己当然是与程修、戴逍要更亲密些的,实则不然。

郑飞鸾若即若离的守护,看似疏远,也亲密得不同寻常。

如今人离开了,影子却无处不在-

轰隆隆。

天边滚过了低闷的雷鸣,沉云蔽日,疾风厉啸,院外一片飞沙走石。眼看大雨将至,何岸放下蒲扇,把铃兰抱进了房间。

小丫头已经一岁半了,软嘟嘟的,眉眼长开了些,也多了一点郑飞鸾的痕迹。

何岸坐在床畔,点了点她的小鼻尖。

偶尔,他也会梦见那天深夜的事,梦见郑飞鸾破门而入,不容分说将他压在身下,撕烂他的睡衣,一双眼眸昏聩无神,又烧着漫天情欲。

那时候,爆发的Alpha信息素冲溃了何岸的意识,刺鼻的血腥气则给了他最后几秒钟清醒,让他看见了郑飞鸾的手腕——鲜血淋漓,新伤叠旧伤,溃烂的皮肉与绳索黏连,末端扯断了,滴着血,钟摆似的在眼前晃动。

滴答,滴答,滴答……

原来缎带之下,竟然是这样的景象,根本就不是什么“装饰”。

郑飞鸾对他说了谎。

所以,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何岸在即将消散的神智里寻找着答案,他依稀记得,第一次闻到郑飞鸾房里失控的信息素,是在今年的寒冬二月——如此漫长的时日里,郑飞鸾难道一直像今晚这样,只要睡觉,就把自己绑起来?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何岸忽然放弃了挣扎。

他仰躺在郑飞鸾身下,平平静静,甚至没有抬手去按床头的报警铃,任由对方扳住肩,强迫他扭过头,露出了脆弱的后颈。

他知道郑飞鸾已经全无理智,受原始本能支配,一心只想咬穿他的性腺,可就在这巨大的恐慌中,他竟也得到了一种即将解脱的轻松感。

咬下去吧。

你赢了。

你用克制证明了爱。

我们之间……何必上演一场同态复仇的闹剧,你施与我多少痛苦,我回报你多少痛苦,彼此折磨,纠缠不休。恰恰,正因为体会过求而不得的刻骨滋味,我才不愿看到无谓的疼痛再延续下去。

郑飞鸾,我也许无法在今天、在这里,就这么干脆决断地原谅你,可我愿意让恩怨一笔勾销,从零开始。

只要爱情还在。

但是,这个心念一闪即逝,未及传达,就被沉重的黑暗吞噬了。

等何岸一觉睡醒,睁开眼睛,从程修口中得知的却是郑飞鸾返回渊江的消息。他一个人坐在病床上,抱着膝盖,望着苍白的天花板,露出了茫然又错愕的表情-

一道闪电击破雨云,窗外雪亮如昼,复又昏黑如夜。

炸雷姗姗来迟,暴雨应声浇下,气温一下子降了七八度。

铃兰半梦半醒间听见打雷声,像只寻壳的小蜗牛,手脚并用,慢吞吞爬进何岸怀里找安慰,拱乱了一头小卷毛。何岸便心无旁骛地守着她,一下一下轻拍后背,直到雨声渐轻、天色渐明。

铃兰安然睡去后,何岸打开橱柜,取出了一只积灰的棉布包。

拨开层层棉布,里头是一支纤细的玻璃管。

木塞子,两三毫升液体,血一样的深红色,放在鼻前,能闻到清甜的花香。玻璃管上贴着一枚标签,用浅蓝色圆珠笔写着一行字:

信息素萃取稀释液,Omega 90795型,患者:何岸。

这是他仅存的一点原生信息素了,刚做完手术那会儿曾用来安抚过铃兰,还剩了几毫升,本想留作纪念的,如今……留或不留,其实也没那么重要了。

至少,郑飞鸾应该更需要它。

何岸撑伞出门,冒雨去药店买了一支生肌膏,然后改道邮局,将玻璃管与生肌膏打了个包裹,附上一张小卡片,只有短短两字:

珍重。

他不知道郑飞鸾的私宅地址,便在收件人那栏填了久盛双子塔的地址。

非亲非故的,更不是什么商业VIP,也许包裹半途就会被人截下,丢进垃圾桶,根本送不到郑飞鸾手中,然而无论怎样,这已经是何岸能帮上郑飞鸾的最后一个忙了-

阵雨过后,伏暑依旧。

闷热的白昼挣脱了时间管束,拉得一日更比一日长。

何岸不问世事,一心一意打理着青果客栈,他努力管住心思,不让自己去想以后的事。他这一辈子,拖着一具残缺羸弱的身体,大约是很难找到什么圆满的归宿了。假使将来,戴逍和程修的关系真的有了变化,青果客栈这一处小港湾,他还适合久居下去吗?

不适合,又能去哪儿?

他没有答案。

程修察觉到了何岸的低落,又看不透他,每每想要旁敲侧击地问出些什么来,也只能得到一个温柔的笑容,还有一句淡淡的“没事”。

他拜托戴逍去问,结果当然也差不多-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七月末。这一天,青果客栈来了一位新客人。

这原本没什么稀奇的。

客栈是供人歇脚的地方,注定了要迎来送往,每天的住客都与昨日不同,即便何岸这般长情的人,也不得不成日面对形形色色的陌生人。

而这位新客人却有一点特别。

他来的时候是清早,何岸与往常一样,抱着铃兰,站在弯弯的石拱桥上看鸭子。身后的沿河小街上,行李箱万向轮滚过了青石板,由远及近,发出咯啦硌啦的声响。

何岸准备好礼节性的笑容,扭头看去,却愣在了原地。

来者是一位温润而年长的先生,约莫四五十岁,身段修长,戴一副金丝框眼镜,眼角有细微的鱼尾纹。他站在曦光之中,只是站着,什么都不做,也掩不去身上典雅的书卷气。

视线相接,他很自然地朝何岸笑了笑,目光那样煦暖,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爱和疼惜。

何岸被他看着,也不知为什么,脸颊竟微微发了热,局促道:“您、您好。”

“你好。”

他上前两步,微笑着自我介绍:“我叫燕宁,很高兴认识你。”

分享到:
赞(0)

评论0

  • 您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