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九个月后。

周一,早晨七点四十分,渊江市中心商圈。

地标双子塔高耸林立,三百米的玻璃外墙反射初升日光。地铁口人潮交织,职业白领们衣着考究,乘梯而上,集体涌至十字路口,在信号灯由红转绿的那一秒如同粗绳解股,井然有序地散向了四面八方。

久盛锦源大厦第五十五层,大清早的,氛围就古怪地紧绷了起来。低气压令所有人感到胸闷,好不容易抓住周末喘了一口气的职员们个个如临大敌。

在茶水间碰面时,他们默然不语,仅以眼神和动作交流心情——有的抿唇摇头,有的叹气耷肩,谁也没开口说一句话,却都百分百理解对方的痛苦。电梯门打开,服务生推着满满一车鲜花走出来,沿途留下了一走道馥郁的香气,这些丧气冲天的员工们也没恢复一丝活力。

因为再过二十分钟,天下第一难伺候的郑飞鸾就要露面了。

七点四十二分,一声尖利的叱骂打破了沉闷的空气。众人闻声看去,只见一个身穿白色套裙、肩挎小香包、手拿纸杯咖啡的姑娘气势汹汹地拦在鲜花小推车前头,眼珠圆瞪,柳眉倒竖,正与一脸懵逼的服务生隔车对峙。

“那不是俞助理吗?”员工甲窃窃私语,“郑总还没来她就疯了?”

员工乙:“成天跟在郑总身边,想不疯也难啊。”

俞助理,单名一个乐字,女性beta,渊江大学酒店管理硕士。年纪轻轻左右逢源、八面玲珑,入职第一年就成了明星员工。九个月前她受到破格提拔,从锦和调职到总部锦源,填补了空缺出来的私人助理职位,也正是她抱着一束小熊向日葵,代表郑飞鸾探望了何岸与铃兰。

本以为这次升职是天上掉馅饼,从此成名在望,平步青云,谁知好日子过了没几个月,她仰慕的郑总忽然性情大改,处处蛮不讲理,遇事必定挑刺,再是细致周到的工作也能挑出一大串错误来,时常骂得她狗血淋头还不敢争辩。

踩着刀尖一路忍到今天,上班已经苦过了十八层炼狱。

此时此刻,俞乐犹如一只拦路虎,八厘米细高跟深深扎进地毯里,鞋尖翘起,用力抵住了鲜花小推车的万向轮。

“你们采购部经理听不懂人话吗?上周我口头加书面一共强调了十八次,玫瑰不要、百合不要、绣球不要,什么桔梗、鸢尾、满天星,但凡这上面列出来的……”她把咖啡杯往小推车上一放,从小香包里掏出手机,刷刷翻找备忘录,然后一屏幕扇到服务生脸上,“通!通!不!要!”

服务生敏捷地向后一闪,鼻子才免遭被拍扁的厄运。

大清早被人这么刁难,服务生的脾气更冲,当面怼了回去:“俞助理,您信也好,不信也好,今天锦源双子塔一到八十层所有场合供应的鲜花,每一种都在这里了,连顶楼的黑郁金香特供都破例给您抽了一枝。您要是还不满意,我们采购部大概是帮不上忙了。”

“这和上周五的破花有什么区别?!”

俞乐气得细高跟又踩深了一厘米,险些啪叽折断。

服务生直翻白眼:“的确没区别。这季度客房、展会厅、大堂的花卉布置,花卉设计师已经全部定案了,我们又没权力乱改,只能严格按照方案采购,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随意增减变更的……”

“特殊情况?你们送来的花要放在郑总办公桌上,郑总不喜欢,这叫没有特殊情况?”

服务生完全没把俞乐的紧张当回事:“以前不都这几种么,也没见郑总挑毛病啊。”

俞乐暴怒:“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服务生:“那专门给您多买几种花,账目也拉不平啊。”

俞乐几乎要抓狂了:“拜托,我要的是十枝花,不是十车花!合理损耗会算吗,不会算的话让会计把证撕了,今天就离职!”

她抬腕一看表,七点四十四分,离郑飞鸾抵达还有十六分钟,顿时脸色惨白,连与人争辩都顾不上了,当机立断把杂七杂八的东西全码到小推车上,拔脚就向电梯跑去。

跑了几步,大概是嫌高跟鞋碍事,她脱下鞋子拎在手上,光着一双脚继续狂奔。

围观了全程的员工甲感到不解:“就为了一枝花,俞乐犯得着慌成这样?”

员工乙拍了拍他的肩:“你上礼拜出差,已经错过局势的最新变化了——听说过一张厕纸引发的血案吗?”

员工甲:“厕……厕纸?”

员工乙像讲笑话一样讲给他听:“淮宁路那家锦程你知道吧?久盛上季度排名前三的模范酒店,上周三开了一场新地标招商会,中场休息的时郑总去了趟厕所,出来以后二话不说,直接开掉了一个清洁组。经理连坐,降薪检讨,搞得怨声载道。你猜为什么?”

员工甲问:“为什么?”

员工乙:“因为备用纸巾架上的纸巾断口没折成等腰三角形,轴线歪了三十度。”

员工甲:“……”

员工乙一声叹息:“这事儿要打个比方,就像教育局长亲自罢免了一个小学语文课代表。据说锦程的HR当时全乐了,还以为郑总在开玩笑,拼命奉承他幽默,差点整个人事部都给一起炒了。”

员工甲:“真同情他们。”

员工乙收起笑容,面色凝重地说:“先同情自己吧。郑总一年都去不了几回锦程,我们这儿他可是常驻,属于起火重灾区。上周五就因为办公桌上一束花,他把俞乐活活骂哭了。消息一传出来,别说他桌上了,连底楼大厅的盆栽都修剪得干干净净。你现在去看,保管一片打卷的黄叶子都找不着。”

员工甲毛骨悚然:“这也太可怕了。”

电梯从五十五层直降大厅,俞乐心急如焚,门刚开了一道缝就往外冲,迎面撞上了一个与她身形相仿的女孩。那女孩背着帆布包,脚踩平底鞋,没化妆,没胸卡,探头探脑的,一看就是来低层写字楼报道的实习生。

俞乐立刻张开双臂拦住对方,热情地问:“第一天来锦源上班?”

“是……是啊。”

女孩瞟向她手里拎的高跟鞋,忐忑地点了点头。

俞乐将那双昂贵的漆皮小高跟拎到女孩面前,笑容灿烂又亲切:“第一天上班建议穿高跟鞋,可以有效增强气势。这双是我周六刚买的,新款,四千三,跟你换脚上的平底鞋,好不好?”

十秒钟后,一道雪白的身影冲出了酒店大门。

俞乐穿着换来的半旧平底鞋,左眼看手机地图,右眼留意行人与信号灯,一路向东疾奔五百米,杀进了最近的一家花店。

花店老板接过手机,看到备忘录里几十种花名后头跟着一排叉,不耐烦地瞟了俞乐一眼:“这些全不要?小姑娘,你来找茬的吧?”

俞乐打开皮夹,摸出一叠红钞,在指间“刷”地展成了扇形:“但凡这上面没有的,一样一朵,一朵一百,有多少拿多少。”

只要郑总高兴,砸他几千又何妨。

花店老板乐得嘴角一抽,三两下撩起了袖子:“你等着,我这就给你找啊。”

墙上的时钟一圈又一圈旋转秒针,花店老板一朵又一朵慢悠悠地找花。俞乐脑内那个要命的定时炸弹亮起了红灯,开始尖锐鸣叫。她急得连催了好几趟,花店老板还是不紧不慢地对着备忘录翻来滑去,三分钟才摘五朵。

这样下去,必死无疑。

俞乐终于熬不住了,一把夺回手机,拨出了一个她曾经不屑于理睬的号码。

铃声响起来的时候,程修正在落昙镇一家小客栈的秋千架下给铃兰揉脚丫子。

落昙镇是一座慢节奏的南方小镇,东临日升海,西傍落昙山,以夏季的夜昙乍现闻名全国。临近初秋,最后一波花期正好过去,镇上没多少游客,大清早安安静静,枝叶间偶尔飘出三两声轻悄的鸟啾,连瞌睡虫都吓不走。

昨晚铃兰哭哭唧唧闹了一宿,何岸就抱着她哄了一宿,累得筋疲力尽。程修怕吵到他补眠,主动把容光焕发的小美妞抱到了院子里,泡好奶粉,让她坐在秋千摇篮里喝奶。

阳光暖融融的,不凋的九重葛爬满了秋千架,花朵洁白,每一瓣都在风里翻摇。

小铃兰已经十一个月大了,长出了一头细软的卷发,正好可以扎起一束小萌辫,月牙儿似的翘在脑袋上。竹编摇篮晃悠悠,她抱着温热的奶瓶坐在里头,叼住塑料奶嘴,腮帮子一鼓一瘪的,努力吮吸着奶汁。

偶尔喝急了,围兜上便湿透一大片。

秋千架顶上蹲着一只橘猫,体型肥硕,垂着一条粗尾巴,正透过藤花的空隙打量着铃兰的一举一动,守护它可爱的小公主。

这只橘猫大名“六百六十斤”,昵称“六百六”,是青果客栈的镇栈神兽。

何岸、程修与铃兰还没搬来的时候,六百六就已经很出名了。它和它的九重葛秋千一起入镜过落昙镇的形象明信片、文艺小清新们的图文博客和旅游杂志。很多人都知道青果客栈有一只慵懒的大胖猫,喜欢霸着自家的秋千,从不给人挪屁股。

直到某一天,何岸带着铃兰来了。

铃兰来的第一天,六百六就把自家的秋千给压塌了。

客栈老板是个实干派Alpha,见秋千塌了,立马取出榔头敲敲打打,没几下就给修好了。第二天一起床,他惊讶地看到半拉子木板又拖在了地上,另一端的绳子空空荡荡——断口粗糙,分明是被利齿咬断的。

六百六蹲在旁边气定神闲地甩尾巴,琥珀色的圆眼里闪过一寸狡黠的光。

客栈老板不再试图修复秋千,而是拆掉它,换上了一只竹编摇篮,还在里面铺好了柔软的被褥。

就这样,六百六将它心爱的秋千当做见面礼,送给了它更心爱的小铃兰。

因为这只灵性与脂肪同在的胖猫,何岸在落昙镇定了居。

程修也一同住了下来。

一个淳朴且浪漫的环境总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的心态。九个月来,程修已经习惯了落昙镇的闲适,今天突然接到一通来自渊江市的电话,就好比一根专挑周末清晨破墙的电钻,每个字都聒噪至极。

“程修程修,你知道郑总喜欢什么花吗?”俞乐在电话那头焦急万分。

程修拖来一把饱经沧桑的破藤椅,惬意地躺了上去:“郑飞鸾喜欢什么花?我不知道啊。”

顺手揉了揉铃兰的小脚丫。

铃兰正在奋力啜奶,吭哧吭哧的,嘴巴啜着不得劲,四肢便配合一齐用力,脚丫子软扑扑地往程修掌心里蹬。

说实话,程修真是一点儿也不想和俞乐交谈。

被郑飞鸾开除后,他曾本着友善的态度想给新助理一些忠告——毕竟郑飞鸾情况特殊,不是一个难度恒定的boss,极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化身恶魔,需要早做准备。然而俞乐自视甚高,既不问他为何被开除,也不问郑飞鸾的性格特点,直接走马上任,甚至当面嘲讽他不懂得把握机会,将这么好的职位拱手让人。

程修几乎呕血,却无力与她争辩——当时何岸还生死未卜地躺在医院里,铃兰也没出新生儿监护室。他需要操心的事情太多,顾了这头疏忽了那头,哪儿还有闲心回击对方的挖苦。

万万没想到,这位看似意气风发的俞助理也只熬了九个月。

他问俞乐发生了什么,俞乐说,郑飞鸾从上周开始无缘无故看桌上的插花不顺眼,连换十几枝都不满意,却说不出究竟喜欢什么花,最后勃然大怒,丢下一句:这点小事都办不妥,下周结薪走人吧。

程修听得愕然。

他跟在郑飞鸾身边多年,深知这个人是典型的企业家性格,抓大局,不拘小节,从来不会在意桌上可有可无的装饰物——有一回程修心血来潮,往花瓶里插了一头蒜,郑飞鸾看到了也没说什么,以至于程修根本不知道他对花卉竟是有偏好的。

事实上,除去涉及何岸的部分,程修几乎挑不出郑飞鸾的过失。

如果连一朵无关紧要的花都能激怒郑飞鸾,这说明什么?说明他的情绪早已脱离控制,不足以支撑他理性地处理哪怕任何一件更宏观的事了。

这下是真的要完。

程修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俞乐听见,心里更慌了:“程修,你再想一想,仔细想一想,有没有什么花是他以前提过、夸过、买过的?今天要是再找不出一枝合眼缘的,我就要被开除了!你见过因为一枝花被开除的助理吗?”

程修想,这有什么奇怪的。

之前郑飞鸾脾气最暴躁的时候,还有一脚油门下去起步太快被开除的司机、煲汤时剩了一片姜没捞干净被开除的厨子、装订文件扎出四个孔被开除的秘书……以及救了他的Omega和女儿两条命却被无情开除的前助理。

伴君如伴虎,这种日子往后还多着呢。

程修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说:“真的没印象了。我跟了郑总这么多年,从来不知道他喜欢什么花……”

说到这里,程修忽然打住了。

娇软的小铃兰坐在摇篮里,正一边抱着奶瓶吸吮,一边用乌黑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

分享到:
赞(0)

评论0

  • 您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