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9章

沈既拾还是没有在咖啡馆里点餐凑合,他跟着温让一起回学校取车,送走温让后直接去了学生食堂。

温让踩油门之前,沈既拾看着他白衬衫领口上露出的一截雪白脖颈,很想凑上去嚼一口。然而也只是想想,这里不是安全的场合,不能不顾及影响。

他在食堂点了一份盖浇饭,吃到一半儿的时候两个同班的女生在他身边坐下,沈既拾在与人交流方面毫无问题,在系里属于颇受欢迎的类型,相当吃香。两个女孩子与他说笑,聊学校里的趣事,话题绕一绕就拐到沈既拾身上。

“外语系那个郝婷婷,前几天找我要你的联系方式来着。”女生说:“怎么样,给不给,挺漂亮的。”

另一个女生接话道:“没女朋友就没事儿吧,哎对沈既拾,你是单身么?”

沈既拾笑笑,把最后一口饭咽下去,端起餐盘往料理台走,轻描淡写地撂下一句:“不是。”

两个女孩子在身后惊喜又八卦地叫唤了一声。

沈既拾出了食堂,在回寝室的路途上脚步一顿,转身又慢步逛到操场,在高高的看台上坐下。天色正处于白天与黑夜的交界点,遥远的高楼上挂着一颗摇摇欲坠的星子,距离他四排远的下方坐着一对儿小情侣,正腻乎乎的想要把脑袋凑到一处亲吻。沈既拾从兜里摸出烟点上,仰头吁出长长一线烟气。

他说出“不是”那两个字的时候,嘴唇快速磕碰两下,脑筋与心思却做出了足足的千回百转。

那一瞬间他想起很多个画面,每个画面里都有温让——温让站在酒吧暧昧的光线底下,面无表情地打量他;温让脱下外套往衣架上挂,肩膀腰背舒展开怡人的线条;温让躺在床上,抬起小臂遮盖住眼睛,脸颊泛红,咬紧嘴唇喘息;温让从教室外进来,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站在一束光线下介绍自己;温让眯起眼睛笑;温让托着下巴凝视自己;温让说起温良时的神情;温让张开嘴咬住自己喂过去的黄桃罐头;温让与他的家人们一起说笑,为自己夹菜……

那些画面在眼前又过了一遍,沈既拾忍不住弯弯嘴角笑了笑,人的大脑竟然在细微末节的地方有如此强大的记忆能力,许多个关于温让的景象像连环画片儿一样左右闪回,它们一会儿水银落地般凝聚起来,组成温让的眉眼,一会儿石墨入水一样四散开来,拼凑出温让全部的音容相貌。

温让。

沈既拾把这两个字与烟雾一起含在舌尖咀嚼,内心一派祥和,没有丝毫波澜。

——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人的心情,原来一点儿也不张扬,像是一场隐秘的疑惑终于被赋予了肯定的答案,沈既拾甚至觉得自己松了口气。

他从小到大二十三年,没体会过爱恋的情绪,每个人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属性,区别只在于将他们放在距离自己多远的位置上。

而当他看到温让的第一眼,就想跟他亲近,不然不会应他之约上床。然而上床也不足够,他食髓知味,每一次的肌肤相贴只能让他更想跟这个名叫温让的男人接近,越来越想把对方拉得跟自己近一些。再近一些。

这种心情,除了“喜欢”,我找不到更合适的形容词了,温老师。

沈既拾在操场上剖析内心的同时,温让和程期刚跨越拥堵的大桥在餐厅见到面。

程期今天穿了一身富含时尚气息的西装,温让靠在车门旁等他从远处走过来,看着他那两条裹在西裤里的笔直长腿,五十米的路途走得步步生风,是风度十足的富家少爷形象。

温让懒洋洋的歪头笑,调侃道:“程老板这是刚谈了一单好生意?满面春风。”

程期走到他跟前,听这话哈哈大笑,抬起胳膊揽住温让的肩膀拍一拍,心情很好的样子,说:“确实拿下一笔不错的项目。走,进去,我可是饿了一路了。”

说是饿了一路,主食菜品一上来,程期动了几口就有一筷子没一筷子,看着已经饱了的样子。温让胃口本身不大,来之前又与沈既拾一起喝了咖啡,现在也是没什么吃饭的欲望,二人就捉着筷子小鸡叨米一样,把聊天当做了主要业务。

杂志上并没有什么问题,本身就是个面向学生的公益性的活计,温让身为与学生有切身交流的教育工作者提了些建议,这个话题也就略过。在程期的私心里,实际上是因为近期公司做了一笔好生意,今天签了合同,他心情愉悦,很想找个相处舒服的人轻松轻松,便寻了个杂志的借口给温让打电话,倒被温让主动约了一顿饭。

温让往嘴里塞了一片菜叶,总觉得程期今天看他的眼神儿里带着新奇的打量,嘴角又似笑非笑的,像在观赏什么有趣的新奇物件儿,他放下筷子摸摸脸,实在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他以不解的眼神望回去,问道:“我脸上粘东西了?”

程期左右看了看,摇摇头:“没有,很干净。”

“那你盯着我乐什么呢。”

程期听到这问题,笑意更深,他右手的筷子尖儿闲闲夹着一粒要掉不掉的花生米儿,左手的食指在下巴上梭磨,开口回答:“感觉你今天……心情挺好的。”

“是么,”温让又摸摸脸颊,回忆一下今天有什么让自己开心的事,眼前第一时间浮现的倒是沈既拾的脸。他弯起眼仁儿,露出几缕顽皮孩童的神情:“来之前被一只撒娇的小野狗讨了顿食儿。”

程期品一品这句话,表情之间高深莫测的变化几分,他挑起一边英俊的眉毛,接着问:“沈既拾?”

温让不置可否的又笑了笑,没有回答。

程期沉思了一下,不知道这话题该不该戳破了继续说下去。

对于沈既拾,程期是有自己的想法的。

于客观而言,沈既拾各方面都堪称优秀,虽然还是个学生,可是他在自己公司里的兼职情况值得一句夸奖。

于主观而言,他出于一种算不上光明的私心——出于他对温让还有那么一丝念想,沈既拾这个人物在温让生活中的出现,实在算不得可爱。

程期想起他几个月前买片儿鸭时偶遇温让,温让的脖子上有一块吻痕,鲜艳得扎眼。没过多久,他就在一家餐馆儿里见到了制造出那朵吻痕的沈既拾。

不得不承认,小伙子很不错,浑身都洋溢着青年人的蓬勃,俊挺,英气,生机里又满满的都是远超于年龄的成熟沉稳,仿佛具有一种能在与他接触的不知不觉中,帮人照明的能力。

程期自认是个有头脑也理智的人,他清楚明白温让今晚的好情绪,与那位沈既拾脱不开关系。他当然乐见温让心情轻松,然而那一点儿“前男友”的占有欲,却在身体里释放着不适感——他既希望温让多与沈既拾接触,多一些这样溢于言表的快乐,又有些希望沈既拾不要过多参与进温让的生活——是了,也只是“参与”而已,他们两人的肉体关系都只是出于一种神奇的巧合,程期不相信温让会与他的学生发展出更深层的感情,他知道温让不害怕冒险,但温让从骨子里不喜欢危险的事情。

这想法很不好。程期胡想至此,赶紧打住,在内心指责自己的心胸,他并不喜欢像个狭隘男人的自己。

只要能带给温让快乐,是什么人又有什么关系呢,师生关系又能如何?自己不能给温让轻松快乐的情绪,出现一个能为他带去一点儿希望的人,应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温让生活着的二十九年里,快乐对他而言,实在是件屈指可数的奢侈品。

程期端起杯子,他们没点酒,玻璃杯里是饭店很舍得供应的廉价茶叶水,他用自己的杯子与温让的碰了碰,说:“养一条小野狗也挺好的,喜人。”

温让看看茶杯,又看看程期,轻轻勾起一点儿笑容,依然不置可否。只端起自己的杯子,与程期一起像模像样地喝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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