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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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拖到八点,吃了许久,餐桌上说了好些有的没的。

晚餐的金丝虾球,公司的新闻发布会,展延的歌,节目组让宁晃录下的打气视频。

据说那打气视频的内容叫展延压力骤增,万分希望这个视频可以不要让自己看见。

傍晚时,陆忱洗澡出来。

发现小刺猬在灯光下,认认真真收拾自己的乐高和乱丢的衣服。

宁晃在音乐之外、其实是个颇为粗心的性格,陆忱刚搬进来那会儿,每天都能在各种地方捡到他的小皮筋儿,然后看着小叔叔满屋子找东西扎头发。

衣服在沙发上有个固定的角落,垒成小山,等着阿姨来打扫卫生时一起塞进洗衣机或者送去干洗。门口五六双鞋,就是懒得收起来。

被子从来不整理,起床时什么样子,出门时就是什么样子,回家就着那个样子倒头就睡。

人是干净的,家也不算脏,就是乱得陆忱头痛。

他刚搬进来时,他恪守一个白吃白住的客人本分,井水不犯河水,不去碰小叔叔的私人物品和习惯。

后来熟悉了,就忍不住今天顺手收拾一点,明天顺手收拾一点,蚂蚁搬家似的一点一点。

宁晃发现自己的生活也被陆忱一并打理改变的时候,已经过去好久了。

那时候小叔叔才迷迷糊糊发现,自己随手扔在沙发上的衣服都会消失,过几天出现在衣柜,脱下的鞋第二天会刷新在鞋柜里,地板总是光可鉴人、玻璃杯总是亮晶晶。

说过一次喜欢的柑橘香调,就总是弥漫在家里的每一个角落。

尤其是出去旅游回来以后,越发意识到,家里比酒店还要干净舒服。

宁晃把衣服扔在沙发上,忽然觉得这个动作不大好,最后思考了半天,叠起来,板板正正堆脏衣服的老位置。

他便笑着跟他说:“回头买个脏衣篓吧。”

宁晃就皱着眉“哦”了一声。

他又说,再买个挂衣服的架子,出门常穿的外套可以挂上去。

宁晃又“哦”了一声。

他说,出门的地方还可以摆个地垫,就不容易弄得门口都是尘土……

宁晃皱着眉看他半天,他才恍然惊觉。

他在对小叔叔的家指手画脚,像是他可以永远住在这里一样。

却听宁晃问他,说:“我记得你有驾照?”

陆忱有点不好意思,说:“大学考了,没太上过路。”

宁晃扔给他一串钥匙,说:“车库在B1层,宜家自己导航去。”

“回来给我带箱可乐——无糖的,不然经纪人又要骂我。”

陆忱接着钥匙,半晌没动,心想他家小叔叔心可太大了,也不怕他把车给撞了。

宁晃好像也考虑到这个问题了,看了他半天,终于起身,说:“算了,我跟你一起去。”

他想到小叔叔也旅游回来不久,说:“你要是累,我就自己去。”

宁晃便轻哼一声,低着眼皮说别了。

“撞了车不要紧,再把人给撞了。”

“你让我上哪儿去再找一个田螺先生。”

田螺先生。

小叔叔的声音轻飘飘。

陆忱的心情大好,嘴角也跟着翘。

就这么愣个神的功夫,又见宁晃满处找小皮筋儿。

他便从门口盒子里摸出一个给他。

宁晃的眼神儿一顿,慢悠悠把头发扎起来,嘀咕说:“你这个盒子也多买几个。”

洗手间放一个,卧室放一个,门口放一个。

省得他到处找。

陆忱就笑了一声,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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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宁晃灯下一边收拾自己进门儿时乱丢的衣服,一边迷迷糊糊找不到地方放。

冷不防被接过去。

陆忱捡了两件里头的衣服,放进浴室的脏衣篓,又把外套挂在外面的架子上。

乐高没来得及拼的部分,找了一个隐藏收纳箱,笑着说:“等我们拼完了,就摆到架子上。”

宁晃“哦”了一声,还乖乖往收纳箱里看了一眼。

只是鼻尖还萦绕着陆忱刚刚洗完澡的洗发水的气息,带着一点儿潮湿的水汽,让他有些难以集中注意力。

陆忱笑着问他:“怎么忽然想收拾东西了。”

宁晃就嘀咕说:“我是在想,你会不会也不喜欢我乱扔东西,只是一直都不好意思说……”

他上楼时就一直在想这件事了,陆忱既然讨厌一个人吃饭,那他这么爱干净的一个人,应该会讨厌他乱七八糟的生活习惯。

宁晃皱着眉开始思考自己在家里都做过什么。

被子没有收拾过,回家衣服乱扔,玩过的乐高随便就堆在原地,第二天继续拼。

露台看过的书都堆在一起,听过的唱片在工作室,盒子却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客厅。

刚刚被陆忱领回家时,似乎还很拘谨,但随着记忆慢慢恢复,生活习惯也跟着恢复了,在家里也就越来越随便。

越想越皱眉,趁着陆忱洗澡,慌慌张张开始打扫卫生。

陆忱便忍不住闷笑一声。

半天才小声说:“其实不讨厌。”

宁晃抬眼看他,皱着眉问:“真的么?”

陆忱便轻轻“嗯”了一声。

“以前会都想收起来,后来觉得……也没什么必要。”

“东西放在原地,说明这几天还会听还会看。”

“衣服被子,我会跟自己的一起收拾起来。”

“你工作室我就管不着了,反正只有你自己用,嗯……我压力大的时候会去收拾,很减压。”

陆忱的在灯下的神色,越发柔和认真,漂亮的眉眼都带了星星点点的叹息。

“小叔叔,其实……你很照顾我的。”

无论是细腻、洁癖的习惯,还是有些爱吃醋,爱吃独食的性格。

他便也学着去包容宁晃的生活方式。

日子久了,宁晃在家里留下的痕迹,会让他感觉到无比的安心。

宁晃失忆失踪那两天,他看着宁晃扔在露台上的CD和看到一半的书,会感觉像是他的刺猬还四脚朝天睡在他的身边。

小刺猬皱着眉看了他半天,确认他应当是没有说谎的,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只是想照顾一下陆忱的生活习惯,毕竟那么久都住在一起……

却又忽得弹簧似的坐了起来。

宁晃惊恐万分地看着他,半晌忐忑艰涩地开口:“陆忱。”

“……我好像很久没洗过内裤了。”

他大大咧咧,一直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但刚才忽然想起,似乎就只有刚住进来的时候,自己洗了几天。

后来变来变去的……记忆乱七八糟,这种小事就越发记不得了。

小刺猬苦思冥想自己洗澡之前的流程。

他洗澡前,跟脏衣服脱下来放在一起,然后换上陆忱准备的干净睡衣。

再之后,脏衣服不见了。

内裤也不见了。

再过几天。

它们一起变成干净的,刷新在衣柜里。

他盯着陆忱。

陆忱忍着笑咳嗽了一声,说:“你洗澡之后,我去洗澡,就顺手……”

宁晃瞪大了眼睛,张嘴、又闭上,又张嘴、又闭上,半晌挤出个:“你……你就不能问问我……”

他就不相信,这也是他二十岁、三十岁的习惯!

他没有这种习惯!

陆忱老神在在、毫不脸红:“确实之前也没有这种习惯,但是两条一起洗,可以节省时间和人力,反正一条也是洗,两条也是……”

“你闭嘴!”

小刺猬耳根爆红,凶巴巴一个抱枕就砸了过去。

照顾个屁的生活习惯!

陆忱忍着笑接住抱枕。

很快就迎来了更多的抱枕,以及一场轰轰烈烈的抱枕大战。

宁晃火冒三丈,险些把沙发给踩塌了才住手,又在一堆抱枕中凶巴巴挖出陆忱来,扯着他的衣领威胁,说:“以后不许碰!听见没!”

陆忱一本正经地小声说,完全不准碰,那也有点困难。

宁晃一下就想得歪了,不知道想到哪儿去,人跟蒸熟了似的,结结巴巴说我他妈才不管你,不许碰就是不许碰。

起身就要去衣柜。

他得看看款式。

具体了解一下陆忱最近都洗了些什么东西。

三角的比四角的丢脸。

卡通的比纯色的丢脸。

宁晃迷迷糊糊想,操了,他不会还有那种傻乎乎的披风款式吧?

他十八岁的时候就傻乎乎买了这种款,后面挂了个超人小披风,老板说这玩意属于超级英雄周边,还有蝙蝠侠款。

救命!他三十四岁应该已经变了品味了吧!

越想越惊悚,也顾不上殴打陆老板,挣扎着就要爬去看看自己这几天的款式。

却冷不防被一只手拉回抱枕堆里,跟陆老板一起倒在软绵绵的沙发上。

陆忱在一堆抱枕里翻了个身,偷偷捉他的手,声音像热乎乎的、拉着丝的白年糕,含着淡淡的笑:“小叔叔,我感冒好了。”

“今晚搬回来睡好不好。”

宁晃耳根烧得厉害,现在看他的脸都不大敢,哪里还乐意跟他睡,嘟嘟囔囔说不要,你自己一个人睡。

陆忱带点委屈看他。

他硬起心肠,看也不看他,轻哼:“反正我要自己睡。”

“你都把我赶出来了,谁还跟你睡。”

顺便念念叨叨说服自己:“今天自己睡,明天自己睡,后天自己睡……”

反正他记忆里,陆忱听话得要命。

最多也就嘴上占个便宜,委屈巴巴撒个娇。

十八岁的小朋友一想起自己这几天穿的,都是陆忱洗过的,天灵盖都要烧起来了。

不行,反正他得过个几天,把这件事忘了再说,老流氓再怎么撒娇也不行。

……却冷不防身体轻飘飘的。

陆忱把他扛起来了。

扛进主卧了。

不顾他呲牙咧嘴凶巴巴骂街,就把门锁上了。

“?!”宁晃目瞪口呆,看着笑眯眯、云淡风轻的陆忱。

说好的听话呢?!

他记忆是盗版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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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晃再一次见识到了陆老板的力气,扛起一个一米七六的男生,像是扛起一袋大米,沉甸甸放下,却又下意识托了一下他的后脑勺。

按这个力气来看,万一有天破产了,没准儿还能去工地搬砖。

宁晃要坐起身,却又冷不防陆忱自己凑了上来,便只得用凶巴巴地瞪他。

陆忱手肘撑在他耳侧,盯了他半天,最终也就是撑不住笑了。

陆忱说:“别瞪了,我就是想你了。”

嘴上这样说,却还是垂首碰了碰他的嘴唇,又碰了碰耳垂。

撒娇似的嘀咕:“一个人睡怪难受的。”

宁晃骤然捉紧了柔软的布料,睫毛也跟着颤了颤。

真的,很久没有碰到了。

陆忱又笑他,说不是有前任么,怎么脸皮这么薄?

宁晃准备的都是书面答案,谁告诉他要考实际操作了来着。

小刺猬耳根红的滴血,却禁不住瞧他。

卧室不知什么时候换了一套床品,也许是陆老板病好之后,就自己换过了。

被褥柔软蓬松,有刚刚洗过烘干的干燥气息,柔软细密的棉布,让他禁不住陷进到棉花陷阱里头去。

他揪住陆忱的衣襟,定定瞧了他半晌,装作很有经验的样子,舔了舔陆忱的嘴唇。

殊不知亲得像小动物一样。

陆老板没有回应他,他便不知道做什么。

等到回应他了,他却慌的不知所以然。

其实是个很浅很浅的吻,舌尖碰了碰,咬了咬嘴唇,甚至不需要更多的撩拨纠缠,宁晃就慌得不像话。

与其说是吻,倒像是小动物与大狗亲昵地互相嗅嗅舔舔。

只尝到了干干净净的薄荷味,和陆忱身上清甜的柑橘香。

满意地像是要飞起来。

陆忱忍着笑问他,说这样亲吗?

宁晃揪着他衣领,端着一张不屑脸,说,嗯。

心底默念三四遍。

他有前任。

他身经百战。

陆忱俯身吻他时。

他这些想法却就这样不翼而飞,只剩下一个念头:嘴唇好软。

一个轻而浅的吻,晕红从耳廓、染到锁骨,又染到指尖儿。

半晌终于松开了陆忱的衣襟,贪婪地去嗅陆忱身上的气息,不知不觉就整个人都埋进了某人的怀里。

陆忱偷偷搂紧他,揉他的头发,笑着问,说,怎么样,我跟前任比,是不是学得更快、表现更好。

宁晃整个人都软酥酥、黏糊糊,偏偏只有表情还端得又冷又硬,一本正经,说,还行。

可见宁老师,听过就是谈过。

技巧烂的一匹,偏偏很会演。

陆忱又忍着笑说,那以后只跟我亲好不好。

宁晃埋在他颈窝里“唔”了一声,说,看你表现。

陆忱被他可爱得要命。

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二十几岁的小叔叔也是这个德行。

连装腔作势的样子都一模一样。

秒针一格一格。

一圈一圈。

宁晃眯着眼睛,抓着他的手臂,埋在他的衣襟前。

偶尔抬头碰一碰他的嘴唇,又重新再蹭回他的颈窝。

隔了一会儿,又抬头轻轻地吻他。

起初是甜蜜的亲近。

后来却煎熬得厉害。

刚刚学会亲近他的小刺猬,毫无顾忌地懵懵懂懂嗅嗅贴贴。

陆忱沉默了许久,终于没忍住,蹭了蹭他的鼻尖,

小声说。

“小叔叔,停一下。”

宁晃不满且凶恶地盯着他看。

三十岁的陆忱丝毫没有惭愧的意思,闷笑了一声:“咱俩得分开一会儿……我去洗个澡。”

宁晃起初没明白什么意思。

半晌耳根爆红,丢脸得要命,骂了一句脏话,呲牙咧嘴松开手。

嘀嘀咕咕说:“谁稀罕了。”

半晌钻进被子里,凶巴巴地用被子蒙住了头。

明明已经黏糕似的贴了半天,耳根烧到指尖,却还是空虚困顿得厉害。

只分开了一小会儿,就又重新破开了一个洞,呼呼地透着风,怎么都填不满。

宁晃忍不住唾弃自己没出息,这肯定不是他这个十八岁酷哥的问题,全怪二十几岁的记忆。

或许还怪陆忱当年是个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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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晃其实很清楚二十几岁的自己为什么要维持这个谎言。

起初其实是搁不下面子,已经随口说了,总不好一翻脸就说,我是骗你的,其实我二十七岁了连个嘴都没亲过。

那他身为长辈的面子,岂不是瞬间就掉得稀里哗啦。

但后来,是尝到了甜头。

陆忱只有吃醋胆子才大一点。

会拉着他衣袖,非要亲吻他不可,会偷偷拉他手,会在黑暗处抱他,小心翼翼吻他发顶和耳垂。

他有时甚至怀疑,如果自己当初给自己编了十个八个前任,也许他们早早就能在一起,根本不必经过许多周折。

他开车送陆忱去买小物件那天,本来是想跟他一起逛的。

停了车,陆忱却不愿跟他一起去,怕他被拍到,又怕他自己在车里无聊。

专门给他定了附近的电影票,说他自己去挑东西,小叔叔去看电影就好。

宁晃冷冷瞪他。

陆忱便像是做错了事的大狗,低着头说:“小叔叔,经纪人说你在争取大代言……不能有负面消息。”

他气得暗地里磨牙,心想他代言个屁。

谁让经纪人告诉他了的?

他哼哼唧唧忍了半天,一看电影票,还是个他看过的悲情爱情片重制,越发声音不高兴:“我看过了。”

陆忱却忽的警觉起来:“跟谁看的?”

酸气冲天。

宁晃看了他半天,轻哼了一声,抓起自己的墨镜和口罩,说:“关你屁事。”

“谢谢大侄子,我现在就重温旧恋去。”

他不顾陆忱的表情,扭头就走。

家也住进来了,亲也亲了,连司机他都当了,还不让他跟他逛家具。

他气不死这个小傻子。

之后他便戴着口罩墨镜,自己气咻咻买了一大桶爆米花和可乐,面无表情看他傻侄子给他买的电影。

陆忱还特意选了人很少的场次,订了偏僻的座位,也确实没人注意到他。

大荧幕上生离死别,女主角哭得撕心裂肺。

雨水不要钱似的往下掉。

整个电影院都是抽抽嗒嗒吸鼻子的声音,只有他越发咬牙切齿,爆米花咬得咯吱咯吱响。

电影看了一个小时。

身边儿忽地坐下一个人。

好听的声音小声问他,说:“小叔叔,演到哪了。”

他冷冷说,你来晚一步,男主角已经死干净了。

159.

那次的爆米花裹了厚厚的焦糖,宁晃买了好大一桶。

陆忱腆着脸拿了两颗吃,甜得发苦。

偏过头看去,小叔叔口罩已经摘了,挺直的鼻梁上架着茶色镜片暗金丝框的墨镜,在大荧幕的忽明忽暗的光线下,越发显得下半张脸的线条精致,嘴唇薄而漂亮。

是别人只有隔着屏幕才能看到的大明星。

宁晃倾身在他耳侧问:“东西买完了?”

他便说:“买完了。”

急得魂不守舍,拿起就匆匆结账,他甚至想不起自己买的脏衣篓到底是什么颜色。

他第一次逛家具逛得这样如鲠在喉,什么东西都看不进眼里去。

只是忍不住在心底描摹一个年轻的小叔叔,想着小叔叔那时一定青涩又笨拙,像是凶巴巴的小刺猬球。

有人约他去看电影,他便嘟嘟囔囔只有嘴巴坏地去了。

跟人谈恋爱,总是凶巴巴,但被人说了一两句不知真假的软话,便会真心实意地笑起来,耳根红红软软,被三两句话糊弄了,被拆吃入腹都不会反抗。

一想到这样,忍不住嫉恨得厉害。

又想起实验室聚餐时闲聊,有人说,跟初恋第一次牵手就是在电影院,到处都黑黝黝,牵得心惊肉跳,一直记到现在。

电影院黑乎乎,就这样肩并肩坐着,怎么可能有人不想牵小叔叔的手。

会给他弹吉他的手,修长白皙,带一点儿薄茧的手,被别人捉住过。

他喉结上下动了动,就这样抓住了宁晃的手。

宁晃在黑暗中明显惊愕了一下,却没有挣脱。

只是嚼爆米花的声音停了下来。

他便死死牵着不放,嫉妒又紧张。

他的手心湿漉漉一片。

他想,一定都是自己出的汗。

一时想,小叔叔嘴硬心软,对他都这么好,对当时的男朋友没准儿更好。

予取予夺。

这词儿一想出来,心脏就痉挛了一下,他侧头去偷偷咬了一下宁晃的耳边。

宁晃盯着大荧幕,翘了翘嘴角,下意识嘀咕说,干嘛啊。

那声音跟平日里调侃打趣都不同,他说不清,但像是亲近、又像是在向他撒娇。

他心尖儿都酥了。

半晌才说,没什么。

片尾曲时,灯光亮起,亮如白昼。

他终于松开了手。

宁晃看电影,有把片尾曲听完的习惯,他们俩便是电影院最后一对走的。

连阿姨都开始打扫卫生。

宁晃终于懒洋洋站起,把可乐塞到他手里,皱着眉看着爆米花,说:“早知道不买大桶就对了,吃不完,都浪费了。”

他便仿佛又变回了那个好脾气的陆忱,笑着说:“算了吧,晚上还得吃饭呢。”

宁晃“嗯”了一声,起身想要走。

他又说:“小叔叔,今晚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宁晃漂亮锐利的眼睛,隔着茶色的墨镜打量他,仿佛想要看穿这话背后的意图。

他便掩去自己的心慌意乱,温声说:“我跟师兄的项目,分了点钱,想请你吃饭……”

“定了包间的。”

“总不能让你一直请我。”

宁晃戴上口罩,轻笑了一声。

说:“走吧。”

“养了好几年了,可算见到一次回头饭了。”

这语调是他熟悉的,仿佛黑暗中他和他都短暂的变了一个人。

回到这灯火通明之下,他们依旧是体面又亲近,半是亲人,半是友人的关系。

这感觉让他失落又安心。

他低头、驯顺地跟在小叔叔身后。

盯着小叔叔塞给他的、喝过的可乐。

如果他说想喝,会显得很变态吗?或者是装着大咧咧不在意细节,随便喝一口呢?

他抵不过魔怔似的念头,轻轻咬住吸管。

宁晃扭头问他:“你定的哪家……”

却忽地愣了一下。

他面不改色,平静得仿佛没有任何异样。

小叔叔便好像也没有说什么。

冰冰凉凉的可乐滑下喉咙。

他说:“师兄推荐了我一家日料。”

小叔叔“哦”了一声。

他在心底咒骂自己变态。

就没注意到,

宁晃耳根通红得厉害,又在兜里偷偷蹭了蹭湿漉漉的手心儿。

作者有话要说:

27岁大刺猬无辜摊手手:不吃醋下辈子才能牵上手,这能怪我骗狗吗?

23岁大狗勾:隐忍多年,日渐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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