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戚知锦听到这里,终于憋不住了。

“还有,冯哥也说了吧?”

戚知锦看向冯杉杉,迫切想要寻求认同:

“冯哥说他在八点五十八分的时候看到张宜以外的人进入浴室€€€€可是,八点五十八分那会儿,我还呆在宴会厅里,和陆哥、管家先生一块儿呢!”

“他说没错,我的确在八点五十八分的时候,看到有人进了温泉浴室。”

冯杉杉撩起眼皮,瞅了沈莳一眼,替戚知锦作证:“这我敢保证,绝对没看错!”

沈莳的笑容没有半分动摇。

“别急,关于这点,我稍晚再解释。”

沈莳笑了笑,“现在,让我们来说说‘幽灵’是如何杀死汪二朋的。”

€€€€€€

虽然众人都对沈莳这刻意卖关子的行为很有些意见,但看他如此笃定的模样,又只得耐着性子听下去。

“九点十五分,戚知锦和我在镜子迷宫里碰面,然后我们就一起行动了。”

沈莳接着说道:

“九点二十五分,我掉进陷阱,戚知锦自告奋勇要帮我去后馆六楼的休息室取绳梯。”

戚知锦眨巴着一双大眼睛:

“我确实去取绳梯了啊!”

“不,你没有。”

沈莳轻轻摇头:

“你是去杀汪二朋了。”

戚知锦:“沈哥€€€€”

“别急,你听我分析。”

沈莳说道:

“你穿过地下室的密道和迷宫,然后通过西馆一楼的走廊和感应门,再进入大堂,直奔东馆,狂奔上三楼,来到三楼走廊最末一个房间,也就是汪二朋遇害的地点€€€€整个过程如果足够顺利,大约只需要十分钟。”

陆秀已经快速算出了正确答案:

“九点二十五分出发,花十分钟到达……那就是九点三十五分!”

“你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是九点四十一分左右,对吧?”

沈莳转向伍洛汀,看对方点头,继续说道:

“换而言之,戚知锦有六分钟的时间用自由女神像砸死汪二朋,再用锁链缠住尸体的两手,然后在他胸膛扎上一刀,把假鹰丢到他肚子上,摆成《普罗米修斯》的模样。”

“唔,六分钟啊。”

陆秀摸了摸下巴:

“确实有点匆忙,不过如果‘作案工具’都是早就备好的,倒也不是不行……不过,这样一来,戚知锦根本就没时间去拿绳梯吧?”

他眼珠子转了转,脑中忽然灵光一现:

“除非他事先把梯子藏在附近!”

冯杉杉先前跟沈莳去后馆六楼的休息室检查过,所以他知道戚知锦拿给沈莳的,正是原本就挂在墙上的那一把。

既然不是备用品,那就只能是提前拿走的了。

他觉得自己的推论很合理,只是没有证据。

“胡说!!你胡说!!!”

戚知锦终于坐不住了,原地跳起,连连跺脚。可惜鞋底踩在柔软的长毛地毯上,未曾发出声音。

“我根本不可能提前知道那么多事,这完全不合理!我跟你们一样是来参加真人秀的,凭什么只怀疑我!?”

他越说越激动,声音也无意识地提高了整整一个八度,“还有,下午那会儿,我在后馆碰到伍哥了!”

说着,戚知锦一把揪住伍洛汀的袖子:

“我们还一块儿逛了逛€€€€如果我没记错,刚好就是五楼和六楼,对吧!?”

“是的,我们一起查看了后馆五楼和六楼的几个房间。”

伍洛汀还有些懵,心里发憷,但又觉得自己不能说谎,于是只得点了点头,“我确实记得,当时绳梯还好好地挂在六楼休息室的墙上呢。”

“对吧!对吧!我就说啊!”

戚知锦连声道:

“我俩逛完后馆,已经是傍晚六点了。伍哥就说快到晚饭时间了,得赶紧回去,所以我俩就一起回宴会厅了!”

“是的,回到宴会厅以后就开饭了,吃完饭很快就到了任务时间。”

伍洛汀继续点头:

“所以就算戚知锦当真知道任务流程,除非他会分身术,不然是绝对不可能有机会在任务开始前提早拿走绳梯的。”

戚知锦轻轻松了一口气,放开伍洛汀的袖子,低头快速调整了一下表情,又怯怯地看向沈莳,祈求般低声哀叫道:

“沈哥……”

戚知锦没料到,沈莳竟然在这时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

沈莳一边笑,一边说:

“难怪你下午时就邀请我跟你一起行动,原来是惦记着要给自己找个‘证人’呢,真是好周到的算计啊!”

他忽然敛起笑容,直直凝视戚知锦:

“可惜,知锦啊,你犯了一个错误。”

戚知锦:“!!!”

他嘴唇嗫嚅,艰难地挤出一句话,声音干涩:

“什、什么错误?”

“冯杉杉。”

沈莳转开目光,对冯杉杉说道:

“我们刚才去检查后馆六楼的休息室时看到的情况,能麻烦你详细说一说吗?”

冯杉杉根本闹不懂他想干什么,但还是配合地回答:

“我们一进屋就看到花篮和假花丢了满地,墙上有两个塑料挂钩,应该就是挂绳梯用的。”

他想了想,又补充:

“哦对了,我们仔细研究过花篮和假花,跟绳梯上的残留物匹配,然后我还把绳梯挂了回去。没看出有啥问题,位置、宽度和长度都完全吻合。”

冯杉杉觑着沈莳的神色,“我感觉吧,就是原本那一架没错。”

沈莳笑问:“那你是怎么把绳梯挂回去的?”

“不就是爬上柜子……”

冯杉杉愣住,抬手比划了个挂东西的动作:

“再把梯子两端分别挂到挂钩上呗。”

“没错,冯杉杉,你当时爬到了柜子上。”

沈莳一字一句地强调:

“一个一米半高的柜子。”

休息室的天花板有额外的挑高,悬挂绳梯的地方离地足有三米半。连冯杉杉这等身高直逼一米九的运动员身材,想要够到挂钩,也得找个垫脚的东西。

当时在挂钩旁边就有一个美式田园复古风的柜子,柜高一米半,位置和高度都很合适。于是他便很自然地先爬上一张茶几,再翻上柜子,轻轻松松就将绳梯给挂回了原处。

冯杉杉根本不觉得这有啥问题,“有什么不对吗?”

“对你而言,当然没有不对。”

沈莳转向戚知锦:

“可对戚知锦而言,那就很不对了。”

戚知锦:“……”

沈莳问:“你还记得,我们下车以后,从停车场一路走到钟楼山庄时,发生了什么事吗?”

戚知锦一言不发,只抿紧了嘴唇。

“没关系,我来告诉你。”

沈莳朝脸色苍白的娃娃脸青年逼近两步,“你在经过吊桥时,因为恐高双腿发软,几乎走都走不动。当时我还搀了你一把……”

说着,他伸出手,指尖触了触戚知锦的手背,笑道:

“看,就像现在这样,你的手又湿又冷,摸着像一块冰。”

“啊!我懂了!我懂了!”

冯杉杉大声叫了起来。

“那绳梯,不是戚知锦拿的,对吧!?不然他那么恐高的一个人,肯定不敢爬到那么高的地方去够梯子的!!”

他做了个用力拉拽的动作,激动地说道:

“换成是我,如果不能爬,就干脆直接一拽,把梯子拽下来拉倒了!反正那俩塑料挂钩才硬币大,用点儿蛮力就能拽下来,至不济也能拽断它们,没错吧!?”

沈莳点了点头。

旁听的众人也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不过沈莳,你的推理虽然有一定的道理,可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伍洛汀想了想,把自己的疑问给说了出来:

“这么一来,必须存在一个替戚知锦去取梯子的‘共犯’了。”

他的目光在几人身上溜了一圈,最后落到了管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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