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何岸不愿暴露自己突如其来的脆弱,忍住泪水,用衣袖反复擦了擦眼睛,擦干了才抬起头来,冲郑飞鸾勉力一笑,可眼底还是布满了潮红的血丝。

他生得显嫩,头发又蓬松卷着,看上去就像个十七八岁未谙世事的少年。

郑飞鸾想起他这些年遭受的诸多磨难,心似刀割,想再多安慰几句,还没等开口,两个聒噪的声音突然打破了雨中的宁静。

“你就不能拿把大点儿的伞吗,我都湿成抹布了!”火力十足,一听就是戴逍。

“这还不够大?你想要多大,啊?”嗓门清亮,同时伴随着一阵稀里哗啦的抖伞声,是程修。

戴逍:“你就看我浑身上下还有哪块布是干的吧!”

程修:“内裤!内裤总没湿吧?”

说得理直气壮。

客厅里的郑飞鸾与何岸对视了一眼,双双憋不住想笑,过了几秒,又听戴逍说:“程修,我有个问题特别想请教你。”

“什么问题?”程修没好气地说。

戴逍:“你怎么不拔朵蘑菇给恐龙当伞呢?”

“去你丫的,蹬鼻子上脸了还!”程修当即炸成了一朵烟花,高声道,“你以为我乐意撑小伞啊?还不是你抠,那么大的客栈统共就买两把伞。郑飞鸾二话不说把大的撑走了,我能怎么办?跟他抢?”

戴逍嗤笑:“扯,继续扯。”

两个人边拌嘴边走路,不多时,前后脚迈进了客厅。

程修没料到郑飞鸾与何岸已经回来了,乍见到沙发上的人,先是一愣,然后就春风得意地咧开了嘴,扭头对戴逍说:“你自己看,他们三个人一把伞,是不是一点也没湿,是不是伞够大?”

人证物证俱在,事实清晰确凿。

戴逍拎着两桶油漆,哑口无言地杵在门边,袖管和裤管一齐往下滴水。

程修说话时嗓门不小,角落的猫窝应声动了动。何岸急忙伸出一根手指,朝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指指猫窝,双手合掌摆在颊边,歪了歪脑袋,示意他孩子正在睡觉。

郑飞鸾单手插兜立在旁边,眉峰下压,也给了一个告诫的眼神。

程修立马消音了。

戴逍见状,抓住机会嘲讽了一句:“伞不大,嗓门倒是够大……哎哟。”

腰侧的痒痒肉被伞尖戳了一下。

程修收回雨伞,往伞架上随手一挂,小声嘟囔道:“就知道叨逼叨,也不看看人家什么情分,我们什么情分?我能来接你已经很给面子了,少在那里给脸不要脸。”

“行,谢了您了。”

戴逍耸耸肩,弯腰把油漆筒靠墙摆好,然后朝何岸打个招呼,回自己的房间去换衣服了。

经过这么一番闹腾,亲密的氛围被打破,独处的时光彻底画上了句点。郑飞鸾尽管舍不得,也只能先告辞离开。他刚迈出客厅,程修就一个滑步挤到了何岸身边:“怎么回事,眼睛都哭红了?他欺负你?”

“没有。”何岸一抹眼角,“是我自己想太多了。”

程修还不放心:“真的没事?”

“嗯。”

程修仔细打量了一圈茶几,留意到那壶半满的姜茶,还有旁边明显被人喝过的杯子,拿起来掂了掂:“茶都给他泡了……心软了?”

他以为何岸会直接否认,然而何岸抱着膝,很是认真地问他:“怎样才算心软了?”

“呃,比方说……”程修琢磨了一会儿,举了一个挺实际的例子,“他现在要带你回渊江,你肯吗?”

何岸摇头:“他在我身边,我倒不觉得讨厌。但是,我没想过要跟他回去。”

那还行,不算太软。

程修松了一口气,又问:“我们再退一步假设,如果他一直留在落昙镇,说要和你过一辈子,你肯吗?”

“一辈子啊……”

何岸淡淡地笑了,低下头,盯着自己露出毛线毯的脚趾头,轻声说道:“他是Alpha,见识广,野心又大,在高处站了那么多年,一直呼风唤雨的,早就习惯那种感觉了,不会甘心一辈子在小镇开西点屋的。等新鲜劲消了,也就回去过自己的人生了。”

“所以,你是在……等他厌倦你?”程修无比诧异。

何岸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朝程修温软地笑了一下:“我跟他的契合度已经低得不能再低了,迟早会厌倦的。我想过了,要是一开始就撵他回去,他心里放不下,还惦记着我,过不了多久又会来纠缠。可要是让他留下来,时间一长,他会腻,会厌烦,会想念外面那个花花世界,然后自己离开……自己离开的人,应该就不会再回头了吧?”

程修越听越震惊:“你真是这么希望的?”

“嗯,真的。”

“但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好像有点言不由衷?”程修凑近了端详何岸,总感觉他的笑容里透着不易察觉的怅惘。

何岸扑哧笑出了声:“你知不知道你每次怼戴逍的时候,也挺言不由衷的。”

这都能躺枪?!

程修内心大呼“关我鸟事”,正欲慷慨激昂地为自己辩护几句,突然发觉何岸那句话里有个字不对劲:“等等——也?”

何岸:“嗯?”

程修替他重复了一遍:“你刚才说,‘也挺言不由衷的’,也。”

何岸一愣,神情微微有些僵硬。

不过他很快恢复了正常,伸手在程修肩上推了一把,故作生气地说:“就你心眼多,还不许人说错话啊?”

客厅外的走廊上,郑飞鸾背靠着墙壁,无声地笑了。

他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实在是程修性子太急,没等他走远就缠着何岸问东问西,硬生生勾回了他的脚步。而隔墙听到的这些,也的确给了他不小的打击:他以为自己正在慢慢贴近何岸的心,假以时日,总有被接纳的一天,却不想何岸只是在等他热情耗尽。

但是……但是何岸,你恐怕低估了我追回你的决心。

我怎么会腻呢?

即使信息素完全不契合,我想要的Omega也只有你-

雨停了,短暂的凉意随雨而去,湿气久积不散,落昙镇的夏日又闷热起来。

一眨眼到了六月,暑热凶猛如虎,红莓西点屋挂出了“冰爽新饮”的大幅广告,有蓝莓、抹茶与覆盆子三种口味,还有鲜榨果汁、杏仁碎冰激凌与乌龙茶蛋糕。青果客栈的三位老板享受VIP待遇,何岸每天午睡起来,打开客厅冰箱,总能看到里头整整齐齐摆着三杯印有红莓logo的饮品。

他选了一杯,插好吸管,一口下去甜津津的,解渴又消暑。

心里却越发不解了。

都半年了,郑飞鸾非但一点想走的迹象也没有,还往这小打小闹的西点屋里投入了十二分心思,像是当真要长久经营下去。前些天闲聊时,郑飞鸾谈起了下半年的秋冬计划,说打算把中式桂花糕和红豆糯米糕加进菜单,再添几款热饮,甚至还研究起了明年夏天的安排,说要推陈出新,不能和今年的重复了。

明年……

看这样子,他是真想在落昙镇定居了?

何岸趴在凉席上,托着腮帮子,面露忧愁。铃兰抱着小鸡崽坐在对面,正跟个不倒翁似的摇来晃去,何岸就戳了戳她的脚心,问道:“铃兰,他不走了,我们该怎么办啊?”

“呀。”

铃兰怕痒,一下子把脚缩了回去,身体失去平衡,往后仰倒,骨碌打了个滚-

夏季虫豸滋生,客栈临河,不堪其扰。

这天清早,郑飞鸾洗漱完更衣出门,刚下了几阶楼梯,对面一扇门突然开了。何岸惨白着面孔冲出来,见到他,活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凄声喊道:“飞……飞鸾!”

“怎么了?!”

他以为出了什么要命的大事,单手撑住栏杆,飞身往楼梯下一跃,稳稳落到了地上。等冲进屋内,顺着何岸所指的方向一瞧,他几乎要被自己看到的东西逗笑了——床头灯灯罩上落了一只圆甲虫,约莫栗子大小,油黑发亮,正侧着身子慢慢往旁边爬。

郑飞鸾回头问:“你怕这个?”

何岸连看都不敢看,捂着眼睛缩在门边,结巴道:“抓、抓、抓走啊!”

郑飞鸾哑然一笑,从纸巾盒里抽了两张纸巾叠在掌心,徒手罩住那甲虫,包裹起来,拿去客栈外放生。经过何岸身边时,何岸一记哆嗦,盯着郑飞鸾那只手连退五步,生怕那甲虫突破重围飞出来。

郑飞鸾见状,莫名就起了逗一逗何岸的坏心思。

他放生完虫子回来,故意左手虚虚握拳,掩在身后,假装掌心藏了什么的样子,然后走到何岸跟前,趁着他放松警惕的功夫突然将手伸到眼皮底下,作势就要打开。

“啊啊啊!”

啪!

惊恐至极的Omega大声尖叫,抬手就扇了他一巴掌。

郑飞鸾捂住脸,被打得有点犯蒙:“我……我是开玩笑的。”

说着慢慢松开了手掌,里头果真空无一物。何岸惊魂未定,呼吸急促地瞪了他一会儿,脸上乍红乍白,冷不丁反手又给了一巴掌,打得尤为清脆。

郑飞鸾的脸高高肿了一上午。

那天直到夜里,何岸看他的眼神都是带着恨的。

第二天中午去办续住的时候,郑飞鸾已经做好了下跪的准备——他死活都没想明白自己昨天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居然敢逗何岸玩。要是何岸余怨未消,不准他再住下去,那他长达半年的努力就真要葬送在这不知轻重的玩笑上了。

好在何岸不计前嫌,咬着唇,寒着脸,仍是给了他一天。

郑飞鸾却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意识,唯恐何岸哪天心情不好,搬出旧账来翻一翻,以致安稳日子不能长远,便破天荒地提出想把下半年的入住手续一次性办了。

何岸眨眨睫毛,一眼看穿了他的想法:“你自己说的,每次只要一天就够了,怕给多了会影响你自律。”

“呃……”

郑飞鸾一头栽进了自己挖的坑里,简直痛苦万分:“我觉得,我……已经很自律了。”

“是么?”何岸嗓音冷冷的,“包括拿虫子吓我?”

郑飞鸾低头:“我错了。”

“喏。”

何岸伸出手,交还了郑飞鸾的证件,下巴微微昂扬,不容商榷的样子。

程修作为旁观者,在客厅沙发上笑得前仰后合,他怀里专心舔毛的六百六受到波及,连肚皮脂肪都在一层层抖动-

郑飞鸾无功而返,颇为怅然地回到了红莓西点屋。

客人点了单,他手上做着咖啡,却心不在焉,一会儿想念着何岸俊俏的面容,觉得那气恼记仇的模样特别可爱,一会儿又回忆着昨天有幸踏入的那间卧室,觉得父女俩住的地方很是温馨,令人心神向往。

他记得……

床铺是米白色的,上面堆满了五彩斑斓的玩偶,有布老虎、胖鸡崽、大头河马、犄角梅花鹿……除了玩具,还整整齐齐摆着一床羊毛毯子和一叠孩童衣物,都是色彩淡雅的棉布,稚嫩,但漂亮。

空气中融入了浅浅的Omega信息素,不是他最喜欢的那一种,是随处可闻的3型。

何岸如今的味道。

与Omega信息素交融在一块儿的还有铃兰的奶香味,沁人心脾,只要一闻,仿佛就感受到孩子柔嫩的小手抚过了自己的脸庞。

等等。

郑飞鸾手一颤,滚烫的开水洒出了滤壶。

他察觉到了一个重要的细节:没有Alpha的味道。整间卧室里,无论日用品、家具摆设还是气味,哪儿都没有Alpha居住的迹象——何岸根本就不像之前说的那样,已经和戴逍同居了。

他是独自生活的。

他们之间,自始至终都不存在所谓的第三人。

郑飞鸾大喜过望,浑身血液都沸腾了起来,堵着胸口的那块巨石被一锤子砸得粉碎,头顶的阴霾也被风吹散,从此拨云见日,神清气爽。

许多他以前不愿直面的东西,现在铺开来仔细一想,忽然就变得无比明朗了。

戴逍与何岸之间,其实从来就没有暧昧,不是吗?

这半年多,他确实看到了戴逍对何岸体贴入微,但那种体贴,与其说是Alpha向Omega示好献殷勤,倒不如说是给予朋友的关怀,其中还有一半是给铃兰的。两个人日常相处的小动作,剥除了妒心去看,真的一点也谈不上逾距。

要论关系疏近,可能还是整天嘴炮互轰的程修与戴逍更亲密些。

再简单点,如果戴逍与何岸在一起了,就凭Alpha的占有欲,早该把他撵到十万八千里外凉快去了,怎么会坐视不管,任由他追求了何岸半年多?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他真是糊涂透了,连这么直白的局面都没看明白-

何岸长期单身的事实让郑飞鸾愉悦了一下午,但他没料到的是,这个意料之外的好消息,同样也唤醒了他潜意识中沉睡的心魔。独居的Omega诱人而柔弱,像一头肥美多汁却毫无防备的羔羊,引得饿狼牙根发痒。

当天半夜,客栈就出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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