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四月,小镇多雨。

阴云像织在天上的千层蛛网,既粘又厚,拨不开,吹不散,接连几天都没出一次太阳,倒是动不动就泼下来一场雨。

雨天生意冷清,郑飞鸾站在吧台后,百无聊赖地望着对街发呆。青果客栈大门半掩,许久无人进出。粉墙湿了青苔,摆在墙根的一排矢车菊左右摇曳,被雨珠砸得点头哈腰。

自从三月末的那次长谈后,何岸再也没带铃兰来过西点屋。

郑飞鸾很想念他们。

他无数次自省了那天的表现,把记忆中说过的话逐字逐句拎出来挑毛病,想找出自己做错了什么,却一无所获。他甚至确信,何岸离开时的情绪并没有不愉快。

所以,是在那之后发生了什么吗?

郑飞鸾正想得头疼,忽然,客栈门内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是铃兰。

她提着小裙子,在门槛后头左挪两步,右挪两步,似乎打算出门。那木槛子足有半尺高,她矮豆丁一个,怎么抬腿也迈不过去。可她就像有什么急事,铁了心地要出去,居然弯下小腰,抱住门槛,右腿努力往上扒拉,脚背一勾,屁股再一撅,整个人就那么晃悠悠趴在了上头。

这姿势,重心一个不稳就会滚下来。

郑飞鸾怕她出事,匆忙扔下手头的东西冲出去救她。没想到小丫头英勇无惧,说翻就翻,一秒钟也不耽搁。郑飞鸾刚踏上石桥,她就在对面“啪叽”摔了个满分的屁股蹲儿,还笨拙地滚了一圈。

“铃兰!”

郑飞鸾心都抽紧了,三步并作两步奔过去,伸手扶她起来。

她却跟没事似的,拍了拍弄脏的小裙摆,还没站稳就想迈步子往外走。然而雨帘如瀑,屋檐底下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干地,郑飞鸾知道她先天不足,跟何岸一样是常规病号,哪儿敢放她出去淋雨,立刻给抱了起来,问她:“你要去哪儿?”

“找……爸爸……”

铃兰努力比划。

郑飞鸾便抱她进去找何岸。然而庭院空凉,卧室也锁了门,只有程修一个人在客厅值班,抱着一台笔记本,正焦头烂额地给客栈写宣传稿。

郑飞鸾就问:“何岸呢?铃兰找他。”

程修从键盘上抬起头来,一脸的晕乎:“应该……在午睡吧?”

“房门锁着。”

“锁着?”程修一呆,挠着头发迷迷糊糊想了一会儿,突然张大了嘴巴,“啊!我想起来了,他去香袖街买花了!”

话音刚落,他又一拍脑袋跳起来,脸上写满了卧槽:“完了完了,下雨前去的,没带伞!”

没带伞?

郑飞鸾凝眉算了算,这场雨少说也下了半小时了,那就是说,何岸被困住了?

窗外雨声渐密,程修匆忙扔掉笔记本,从客厅进门处的伞架上抓了一把伞就要去接人。冲进雨里还没跑多远,他猛地来了个急刹,又是一拍脑袋:“戴逍去买灯泡和油漆刷了,也没带伞!”

郑飞鸾:“……”

程修紧急掉头,奔将回来抓了第二把伞,然后就盯着双伞双待的僵局,陷入了“应该先去接谁”的愁苦思考中。

“分工合作。”

郑飞鸾从他手里抽走一把,在头顶“砰”地撑开,抱着铃兰大步踏进了雨中。

“等、等等!”程修在后面作尔康伸手状,“谁接谁?”

郑飞鸾头也不回地跨出了大门。

程修维持了那个滑稽的姿势三秒钟,脑海中闪过一幅郑飞鸾雨中接戴逍的画面,立刻触电般把手缩了回来,觉得自己真是问了一个智商突破天际的问题-

香袖街有一家小啾花圃,是何岸常去买花的地方。

郑飞鸾知道那儿。

他的Omega生性浪漫,还有些挑剔,不喜欢那种固定搭配、商业感浓郁的花束,只喜欢去镇边的花圃里亲自剪一束最好看的。果然,郑飞鸾刚转过街角,就见何岸抱着一束黄白相间的雏菊站在花圃门口,一边等着雨停,一边逗弄笼子里的大绯胸鹦鹉。

“何岸!”

郑飞鸾远远叫了他一声。

何岸扭头看来,见到郑飞鸾与铃兰,先是露出了几分讶异的神色,然后就笑着朝他们招了招手。相距五六步的时候,他不顾落雨,抱着花一溜儿小跑过去,低头钻进了伞下。

铃兰眉飞色舞,张开双臂扑向何岸,芬芳的雏菊就顺势入了郑飞鸾的怀。

郑飞鸾接稳那束花,笑道:“她等不到你回来,刚才差点自己跑出门找你,还好我逮住了。”

“真的吗?”何岸惊喜地问铃兰,“这么想爸爸呀?”

铃兰咯咯笑起来,露出几粒莹白的乳牙,在何岸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云雨埋山,空巷水急,伞下自成一方天地。

三人沿着湿滑的石板路并肩缓行,偶尔一阵风起,卷了雨水迎面袭来,郑飞鸾便压低伞沿,把伞往何岸那侧倾一倾。回客栈的道路长且曲折,也格外宁静,只有铃兰咿咿呀呀,搂着何岸的脖子零星说几个词。

何岸本以为靠郑飞鸾近了身体会不舒服,好在空气被雨洗得清透,身边又有花香,性腺悄悄沉睡着,没让主人太难受。

“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样的雨天,连雨都下得差不多大。”郑飞鸾忽然道,“我也像这样打着伞,陪你走了一段路。”

何岸有些吃惊:“你记起来了?”

郑飞鸾笑笑:“我说过,之前发生的每一件事,只要是和你有关的,我都记起来了。那天是三年前的五月九号,在锦源双子塔,对吗?”

“……对。”何岸轻轻点头。

所以……

郑飞鸾欣慰地想,所以你也同样没有忘。

那年五月九日,渊江还瑟缩在春末的寒冷中,早晨落了一场风里飘摇的雨,又把气温拉低了不少。郑飞鸾临时要去一趟市北经济开发区,走出锦源大门的时候车还没来,他就支着长柄伞站在那儿,等待司机将车开到门廊。

然后,他看见一个青年抱着花奔上台阶,从他身旁跑了过去。擦肩而过一刹那,清甜的Omega气息笼罩了他的世界。

难以形容的香。

不,“香”这个字太庸俗了,远远不足以描述郑飞鸾那一秒的愉悦。Omega的信息素是有温度的,湛凉,冰爽,就像在暑热肆虐、汗流浃背的三伏天躲进一家冰淇淋店,迎面吹来了冷飕飕的空调风,还带着丝缕甜香。

郑飞鸾第一次闻到这么美妙的味道。

衣襟上落了一瓣花,水露晶亮。他用手指捉起来,在那上头嗅到了一缕羞怯的爱意。回首看去,青年却早已不见了。

很快,司机匆匆赶到,拉开车门请他上车,但内心的某种力量将他钉在了原地,竟然寸步难移。他不耐烦地举了举伞,指向旁边,示意司机将车挪走。

雨势渐渐大了,陆续有湿泞的脚步经过身旁,也不知等了多久,郑飞鸾终于再度闻到了那股香气。

Omega送完花出来,被大雨困在了酒店门口。

郑飞鸾用余光悄然打量他,隔着那么两三步距离,只见青年踟蹰不前,频频探头朝他这儿张望,想靠近又不敢的样子。

是想借伞吗?

他笑了笑,主动上前搭话:“要去哪儿?我送你。”

“公……公交车站。”

青年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惊吓,肩膀都耸了起来,说话磕磕巴巴的。

郑飞鸾这才看清他的脸,眉清目秀,比想象中的还要漂亮。

他向来不怎么喜欢白兔子似的Omega,偏偏这一个,他没来由地就喜欢进了骨子里,乃至不愿掩饰自己的眼神,任由赤裸、强横的占有欲释放出来,哪怕会让对方感到紧张。

有什么关系呢?

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粗暴的,谁也挡不住。何况,他在Omega眼中读到了更浓烈的爱恋。

他们迟早会在一起的,也许快的话,就在今晚。

郑飞鸾被喷发的爱情之火吞没了,他想亲吻这个陌生的Omega,就在这里,当着众多酒店员工的面,当着来往客人的面,然后众目睽睽之下抱他上楼,锦源有数不清的客房,随手推开一间就可以不眠不休地折腾一夜。他想要倾尽所有,给予Omega最独特的宠爱,如果对方开口,他甚至甘愿戴上婚姻的枷锁。

Omega的脾性、好恶和灵魂,郑飞鸾还一无所知,但他根本不为此担忧。他可以百分之百肯定,只要相处下去,一切都会恰好是他喜欢的样子。

因为信息素从不说谎。

然而,这团焚烧理智的炽火只持续了短短一念,就被一盆冷水浇灭在了潜意识之中。

不可以。

上一次相似的冲动给了你多么惨痛的下场,你忘了吗?那个叫谢砚的Omega,你也忘了吗?信息素挖下的陷阱太危险,栽一次就够了。

绝对不允许有第二次。

绝对。

于是,所有的悸动都在一瞬间被贴上了封条,连同那个已经为何岸动了心的郑飞鸾一起锁进意识的黑箱里,只留下一点微末的、不知来由的“善意”。

郑飞鸾的眼神冷了下去。

他将自己的“搭讪”理解成了“帮忙”,便继续扮演一个礼貌又客套的绅士,依照何岸的请求,撑伞将他送到了广场尽头的公交车站。那么漫长的一段路,他们并肩走过,却没有一句交谈。

公交车载走了何岸,郑飞鸾也坐进了自己的车里。

雨水流淌过车窗,冲淡了何岸的面容。郑飞鸾的脑海深处,这十分钟的记忆也正在被抹去。他按着扶手,忽然被空前的不安包围了:他好像……走错了生命里某个无比重要的岔口。

日复一日,不安渐增。

这一簇幽微的小火苗越烧越旺,终于在四十多天后窜成滔天烈火,烧断了郑飞鸾的理智。

六月,电闪雷鸣的夏夜,锁死的黑箱第一次打开了。

他焦急地调出了五月九日的酒店监控,找到何岸送花的房间,然后联系那位客人,问出了她的伴侣是在哪家花店订的花,接着亲自赶赴那里,先威胁,再利诱,支付了一笔数额不菲的“咨询费”以后,得到了何岸的姓名与住址。

这一长串逻辑链,耗尽了郑飞鸾所剩无几的思考能力。

他累极了,茫然又仓皇地在雨夜长街奔走,淋得上下湿透。最后,他循着问来的地址,敲开了何岸的房门。

那是他第一次寻偶,也是何岸的苦难开端。

后来郑飞鸾一直在想,如果初见那天,他能再多爱何岸一些,哪怕只一点点,冲破那层诡谲的阻力,是不是后来的一切痛苦就都不会发生了?

分享到:
赞(5)

评论0

  • 您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