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在远离城市的小镇上,连时光都走得比平常慢——文青的旅游札记上常这么写。

郑飞鸾觉得这简直一派胡言。

他中午入住,还想着等会儿有个漫长的下午,可以与何岸开心见诚地谈一谈,最好再拣些记忆中甜蜜的片段修补修补感情。一转眼暮色四合了,连句像样的话也没搭上,倒是和程修、戴逍都先后打过了招呼。

程修见到他,就跟逃课的学生半路撞见教导主任差不多,那一脸条件反射的丧气藏都藏不住——他们之间上司与下属的关系是解除了,可郑飞鸾长期树立下来的威严尚在。

程修硬着头皮问了声好,嘴角夸张地向两边咧到底,笑容生硬,脑门上仿佛用正楷题了一行:

烧香拜佛,求您快走。

戴逍则完全是另一个极端。

郑飞鸾遇见他的时候他刚从外面回来,捞着一辆自行车跨进门,整个人大概是被谁惹急了,浇了滚油似的一点即炸。听程修说郑飞鸾要住这儿,直接把车“哐当”往地上一撂:“搬走!”

郑飞鸾是什么地位的Alpha?他三十年没被人当面驳过脸,听见戴逍这俩字,脸色当场就黑得不能看了。

“戴、戴逍啊,那啥……”

程修夹在两枚炸弹中间,试图先拆掉一枚相对容易的。

戴逍立刻赏了他一记冷眼。

程修拆弹失败,在心里狠狠骂了句“白痴”,脚底抹油,一溜烟儿逃离了战场。

然而,刚浓起来的火药味很快又散去了。郑飞鸾按下怒意,平和地向戴逍解释了来龙去脉,说渊江大雪封城,自己迫不得已才在这儿暂住一晚,并且只住一晚。戴逍这才勉强同意,但仍旧没给什么好脸色。

郑飞鸾低头笑了笑,半句话不多说,转身上楼去了。

Alpha之间的关系向来过分敏感,类似雄狮,领地感极强,一旦互相犯扰就容易起冲突。郑飞鸾入侵了戴逍的地界,而戴逍入侵了郑飞鸾与何岸的感情,按理说,郑飞鸾应该是更愤怒的那一方,但无可奈何的,他心里很清楚,自己同样也是更需忍耐的那一方。

从前他凡事不甘落人下风,现在想一想何岸,竟也能破天荒地忍下敌意与挑衅了。

西楼片月,星斗挂檐。

入了夜,住客们陆续返回休息,一楼的客厅随之热闹起来,亮了灯,开了电视,隔一会儿就爆发出一阵欢笑声。郑飞鸾站在二楼走廊往下看,墙壁上五光十色变幻,大约是在播综艺节目。

何岸的房间漆黑一片,说明人不在里面,应该也在客厅。

该去叨扰吗?

还是干脆去隔河的酒吧买一场醉,睡到天明,就此作罢?

郑飞鸾的手搭在栏杆上,指尖无意识地轻轻敲打着。良久,他终于走下楼梯,穿过庭院中央那棵桂树投下的阴影,踏进了客厅。

他一进去,所有人都齐刷刷看了过来。

沙发上坐着六七张生面孔,年轻,朝气蓬勃,不用问就知道是上午那群追星的小姑娘。大多是Beta,但见到他这个陌生Alpha,还是免不了露出了羞涩的神采。

何岸果然也在,只不过没坐沙发,而是以一个略显怪异的姿势待在角落里——单膝跪地,双手抬起,朝门口的方向松松地展开,唇角噙着格外温柔的笑,像是正等着拥抱什么。

程修也以同样的姿势蹲在旁边,见郑飞鸾进来,胳膊肘尴尬地往回收了收。

这是……在干嘛?

郑飞鸾见多识广,却也不懂这动作的深义。他左右张望了几下,没找到答案,顺着何岸的视线一低头,突然就对上了一双水灵灵的眼睛——

铃兰站在旁边,仰着小脑袋,正一脸惊诧地盯着他。

她真小啊,早春刚发芽的一根豆苗儿,嫩生生的,哪怕算上头顶的弯辫子,个头也才过了郑飞鸾的膝弯。可是现在,她瞧着就像快被吓哭了——双臂牢牢抱着六百六的剑麻柱,嘴唇紧抿,眼角悬着一滴泪,眉毛皱得紧紧的。

郑飞鸾顿时就心疼了。

跟铃兰相比,他犹如一个夸张的庞然大物,刚才那重重的一脚踏进门,就好比哥斯拉降世。孩子站在门边一点儿防备也没有,可不得吓蒙了么?

“铃兰,爸爸刚才……”

郑飞鸾弯下腰,打算效仿那些慈爱的父亲,用尽量温柔的语气安慰女儿。谁知铃兰根本不给面子,见了洪水猛兽似的惊恐,陡然往后一避,头一扭,小短腿一迈,颠颠儿地跑走了。

她走得虽快,动作却很笨拙,胳膊与腿的摆动一点儿也不协调。别的孩子都是脚掌踩地,她不一样,踮着脚尖一个劲地往前冲,完全不像能刹住车的样子。重心也不知去了哪儿,小辫子一摇一晃,甩成了暴雨中的雨刮器。若不是脚下铺着一张厚软的地毯,就她这走路的模样,郑飞鸾那一颗心都要揪起来。

所幸何岸反应敏捷,及时迎上前,在她一头撞来的同时抱了个正着。

客厅安静了。

大约一秒钟的静谧过后,沙发上的姑娘们突然一齐响亮地鼓起掌来。

“铃兰,你……你会走路了!”

何岸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扶着铃兰左看看、右看看,半晌终于信了,喜上眉梢,激动得胸口都控制不住地剧烈起伏着。

程修更雀跃,在旁边连蹦了好几下。

姑娘甲:“我就说嘛,给糖吃不顶用,找个Alpha来吓一吓比什么都好使!”

姑娘乙赞同:“听我妈说,我小时候也是这么学走路的。”

姑娘丙转头看向郑飞鸾,满眼钦佩:“先生,您真厉害。铃兰已经杵墙角半小时没迈过步子了,要不是有您帮一把,她今晚肯定学不会走路!”

“……”

面对这个夸赞的理由,郑飞鸾哭笑不得,只得双手插兜,佯作淡定地挑了挑眉梢。

姑娘们出奇地热情,彼此挤了挤,腾了个靠边的空位给郑飞鸾。

郑飞鸾看了一眼何岸,见他没有阻止的意思,便顺理成章地以“他人邀请”为由,关上房门,安安稳稳坐了下来。

“铃兰学步”的小插曲过去了,综艺节目刚好进展到高潮,姑娘们都兴致勃勃地盯准了屏幕看,氛围到了,就特别开心地一块儿哄笑。

只有铃兰的注意力全在郑飞鸾身上。

她坐在何岸腿上,怀中抱着一只胖胖的布老虎,余光使劲往郑飞鸾那儿瞄,就怕他突然要干坏事。

“不怕不怕。”何岸说,“有爸爸在呢。”

“哼。”

铃兰将信将疑,机灵的小眼神依旧十分警惕。

壁炉燃着火堆,垒成三角结构的香木在高温下依次崩裂,发出“噼啪噼啪”的声响,空气逐渐变得温暖而芬芳。

或许是综艺节目舒缓了氛围,又或许是郑飞鸾一直没表露出危险的迹象,铃兰终于松了戒心,不再死盯着他瞧,开始爬下沙发,笨拙地这里走走、那里走走——刚才跌跌撞撞的十几步让她开了窍,她忽然发现,原来可以随心走动的感觉是这么美好,比被爸爸搀扶着爽多了。

何岸于是远程指挥她:“去小花那儿,好不好?”

“好。”

铃兰奶声奶气地答应了,迈开腿,摇摆着一步一步走过去,中途不稳了就扶一扶柜子。走到以后,她倾身摸了摸花瓶里的白绣球,然后扭头看向何岸,兴奋地等待着下一个目标。

“再去小象那儿。”何岸伸手一指。

“好。”

她又蹒跚迈步,走到镀银猛犸象雕塑前头,碰了碰象鼻子。

如是走了大半圈以后,何岸想出了一个新主意:往铃兰的衣兜里塞一把白兔软糖,让她扮演小邮差,给客厅里的每个人都送一颗。铃兰热情好客,二话不说,踩着一双软底小花鞋就送糖去了。

一颗,两颗,三颗……

眼看要轮到自己,郑飞鸾配合着伸出手,弯成捧水状,等待那一粒白兔糖落进掌心。哪知铃兰把糖递给沙发上最后一位小姐姐以后,机警地瞄了他一眼,突然捂紧衣兜,头也不回地跑了。

满堂哄笑。

姑娘们不知道郑飞鸾与铃兰的关系,以为是Alpha威慑气场太足,吓坏了小奶娃,都把这段当成了滑稽的插曲。

郑飞鸾万般无奈,摇摇头,收回手,也跟着笑了。

时钟拨过八点,铃兰渐渐犯了困,脑袋隔一会儿就敲木鱼似的耷拉一下。没多久,她身子一歪,软扑扑倒向了何岸,搂着心爱的布老虎睡着了,还无意识地咂了咂嘴巴。

综艺节目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何岸担心声响吵到铃兰,便把她抱去了卧室。

那之后,他没再回客厅。

他一个人守在小床边,听着黑暗中孩子平稳的呼吸声,抬头望了望窗外的一勾冷月——郑飞鸾在客厅,他不想过去。

刚才的几十分钟里,何岸其实一直没能放松下来。只要和郑飞鸾在同一个空间,脑子就乱糟糟的,辨不清是什么情绪,忐忑、厌恶、畏惧……似乎都有,又似乎都没有。

那会儿所有人都在看电视,唯独郑飞鸾在看他。

只看他。

他假装不知道,一会儿逗弄铃兰,一会儿与程修闲聊,然而每每余光往门口一扫,哪怕是不经意的,也总会与郑飞鸾的视线撞上。Alpha如同静坐的沉思者,单手托着下巴,目光热切,饱含欣赏,唇角时而流露出不自察的微笑,仿佛何岸的一举一动都值得他喜欢。

面对如影随形的关注,何岸胆怯了。

因为他明白这样的眼神底下蕴含着怎样的感情。

从前,当他溺于痴狂的情爱不可自拔时,就是这么看郑飞鸾的——他爱的人啊,冷漠也好、鄙夷也好、震怒也好,都没来由地招人喜欢,一直看也看不够。

可现在是怎么回事呢?

他们的信息素已经不契合了,郑飞鸾为什么还这样看他?

像拔草扯出了一团泥须,这个问题也扯出了大大小小一长串疑问:郑飞鸾真的爱他吗?如果是真的,那么这份从天而降的爱意又是从哪里来的?是什么促成了他不可思议的转变?

矛盾的是,何岸不愿费心去想这些。

一个权位过高的Alpha,不爱他时会伤人,爱他了,未必就不会伤人。想得再清楚再明白,还不如一开始就躲远些。反正他避之不及的,多的是人趋之若鹜。

夜深了,客厅的聚会散了场。

姑娘们三三两两结伴经过窗前,一边兴奋地谈论着偶像与八卦,一边陆续回到了各自的房间。

何岸想着该去打扫客厅了,不能把活儿全丢给程修一个人,又怕郑飞鸾还没走,便一直等到了庭院里无人走动才过去。

可是一进门,程修并不在里头。

灯几乎全灭了,只剩屋隅一盏孤零零的纸罩灯,佝偻而吝啬,晕染着周围一尺昏黄的地。

夜晚深浓的阴影中,郑飞鸾独自坐在沙发上,看样子是在专程等他来。有些搞笑的是,郑飞鸾膝上坐着一只圆滚滚的大号玩偶——鹅黄色的绒毛小鸡,脑袋上还顶了半片壳。

分享到:
赞(0)

评论0

  • 您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