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认错爹的第一百零四天

五个少年就这样开始了狗狗祟祟的“跟踪”,沿着泾河夜市,一路从望仙楼门口跟着司徒淼跟到了昭明桥下。

司徒淼在武功方面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能力,在六人组里仅次于闻兰因,放在过往的任何一个时候,他早就该发现他们了,但是他没有。

这代表了什么,懂的都懂。

絮果几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见司徒淼没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也就撤退了,没再继续打扰。他们悄悄地走,一如他们悄悄的来,只是在最后埋伏在了司徒淼回将军府的必经之路上,随时准备和他们的好朋友展开一场谈心。

司徒淼骑马回来时,五人组正在茶水摊上吃馄饨。

别问为什么茶水摊卖馄饨,大启的夜市生意就是这么内卷,包子铺还有可能卖鱼头泡饼呢,主打的就是一个跨行取利、出其不意。

不得不说,司徒将军府门口的这家茶水摊上的小馄饨是真不错,摊主经营了很多年,虽是小本生意,却很舍得用料,皮薄肉多,馅料丰富,简简单单的酱油汤底里放了不少香油。一口下去,味鲜汤亮,热气腾腾。絮果几人从小吃到大,至今都没有吃腻。

他们一边喝着馄饨汤,一边积极讨论起了司徒淼这场突如其来的春天。

从他到底是怎么遇到女学的学生,到那么漂亮的姑娘为什么偏偏就看上了犬子,就因为他比较高吗?以及最后的……被喜欢的人喜欢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啊。

絮果这种没开窍的,对此感触还不算太深,如今也只是一种在吃朋友瓜的兴奋。詹家的双胞胎就是彻彻底底的羡慕嫉妒恨了,没想到啊,真是没想到,他们中最早“叛变”的竟然犬子!他何德何能啊?早早开窍的詹家双生子真的是快要酸死了,他们至今连人家女学学生的正脸都不敢看呢,生怕哪里做得不好,唐突了佳人。怎么就让犬子赢了呢?

叶之初却觉得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他不得不提醒了在座的各位一句:“犬子是我们所有人里长得最像大人的。”

他们还只是少年郎,而从小就比同龄人长得结实的犬子已经是一个标准的成年人了。

几人默默看了眼彼此还没有来得及完全发育的身高,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你别说还真别说。絮果和叶之初这种南方来的小矮子就不说了,哪怕是他们之中威仪最重的北疆王闻兰因,眉眼的棱角中都还藏着一丝独属于少年人的稚气。

闻兰因对此表示不服:“怎么就稚气未脱了?”他本不应该对这种形容词如此敏感的,只是、他最近、不也刚巧开窍了嘛。

没有人会想要在心仪之人面前显得像个孩子。

尤其是闻兰因。

好巧不巧地,司徒淼就是在这个时候打马回来的。比大多数成年人还要高的九尺身姿,在高头大马的映衬下,显得他本人更加英武不凡。更不用说那一身脱衣有肉、穿衣显瘦的健硕身材,以及只要不张口就还挺能唬人的硬朗外表。

甚至连司徒淼小时候比较黑的皮肤,如今都好像变成了与众不同的小麦色优势。一看就安全感爆棚。

他不谈恋爱谁谈恋爱?

真的好酸啊!

马上的司徒淼比他五个朋友还要诧异,他及时勒马,甚至有一点点想要连人带马的往后仰,他就这么看着摊位上的五个好友对他齐齐投来了如狼似虎的古怪目光,好一会儿之后才想起来下马,在把缰绳交给仆从后,上来询问道:“你们怎么回事?”

如今的茶水摊上就只有絮果五人,还一个个眼冒绿光,不要太显眼。

五个都没谈过恋爱、但自诩理论大师的少年则异口同声的表示:“我们才要问你呢,泾河那边什么情况?!”

尤其是阅书无数、了解各种感情拉扯的詹二,恨铁不成钢的扼腕:“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都不送人家姑娘回家的吗?”

一点风度都没有!

那姑娘到底看上你什么了啊?她难道也和兰哥儿一样有眼疾?

絮果着急的拿出了随身的小本本,上面用炭笔写满了他们之前一路围观司徒淼谈恋爱时总结出来的不足之处,想要努力帮朋友在这段感情里变成更好的自己。好比:“那姑娘在路过簪子摊时,看玉兰花簪子的目光明显要比其他木簪久,你为什么不买给她?你缺这个簪子钱吗?你要是真缺,我给你出啊!”

絮果一边说,一边把他们事后买下的玉兰簪子一并放到了司徒淼的手上,他絮小郎这辈子最不缺的就是钱!

“还有还有,你俩在逛泾河夜市第三个摊子到第七个摊子的时候,你怎么能让人家姑娘走在外侧?这要是被冲撞了可怎么办?”叶之初比较保守,相对更注重姑娘的安全与清誉。夜市上什么人都有,鱼龙混杂的,那就更要小心保护自己的女伴。

闻兰因没什么好提意见的,但不管谁说什么,他都跟着附和点头,活像一个捧哏,“对”、“没错”、“可不是嘛”。

少年们就这样如诸葛连弩一样,七嘴八舌地挑剔了一大堆有的没的,语速快得根本不给司徒淼任何插话的机会。一直到他们全说完了,才在最后汇成了一句话:“大师,你到底是怎么让人家姑娘答应和你一起逛街的啊,求求了,开个班吧。”

司徒淼:“……”

少年慕艾,人之常情。

虽然大启这些年越来越流行晚婚,但其实絮果他们在国子监里的同窗中,已经有不少都成亲了,或者在相亲、下聘的路上。他们五个也不知道为什么风水就这么不好,至今还是一个比一个寡。

叶之初听到这话,再忍不住,第一个站出来割席:“我可不是啊,我跟你们不一样,我是有未婚妻的。”

其他人:“!!!”你们特么说什么?

又是一个惊天大瓜,宛如平日暴雷,就这样在几个好朋友之间炸开。

不,詹二甚至怀疑起了他们之间到底有没有友谊,不会以前都是在假玩吧?不然为什么好友接二连三的爆出来感情,他们在此之前就像是完全没听过一样!

“因为我就没打算和你们说啊。”叶之初有些不好意思。

他订的是娃娃亲,对方的阿娘和他阿娘是手帕交。两位阿娘几乎是前后脚的怀了孕,她们的丈夫当时又同在一地当官,缘分属实不浅,就做了个口头约定,若生下来一男一女就结个娃娃亲。结果就是这么巧,还真是一男一女。

小时候的叶之初还和他的小青梅一起在雨天去踩过小水坑呢。

只不过叶之初后来要回国子监外舍读书,只能依依惜别了自己的小青梅,再后来他爹也高升回京,这对青梅竹马就再没能见过面。

闻兰因听到这里的时候,非常警觉地看了眼絮果,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絮果在老家也有个竹马呢!

絮果奇怪地看了眼突然靠近的兰哥儿:“嗯?”

叶之初的话已经继续了下去,没给絮果继续追究的机会。虽然叶之初和他的小青梅天各一方,但两家阿娘的交情却并没有就此断了,这些年一直常有书信来往,时不时还会给两个孩子说一些对方的近况。

本来家长们都商量好要让两个已经长大的孩子见一面了,但正好赶上叶之初今年有意下场,就想着不如等他考完了再说。

叶之初之前没说,一方面是不好意思,另外一方面则是娃娃亲只是两家的口头约定,并没有真正下聘,双方家长都算是比较开明的,并没有强迫他们一定要在一起。只想着先让两个孩子私下见一面,如果对彼此还算满意,那就再说下一步。如果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那就假装这事并不存在,对两家都好。

“所以我才根本没打算和你们说。”哪怕是现在,叶之初也没有提及对方的什么信息,甚至连姓都没有透露。怕的就是万一对方日后没有看上他,那就没必要让别人知道他们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叶郎君是个真正的端方君子,发乎情止乎礼,从小就被教得很好,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永远都太考虑别人了。

“先别说我了,我们不是在说犬子吗?”叶之初被朋友们看的更加羞赧了,生硬的想要转移话题。

也让他转移成功了。

毕竟叶之初这种还没出生就把自己预定出去的情况,对于其他人来说毫无参考意义,他们总不能回家质问爹娘,为什么没在自己小时候也给自己订一门娃娃亲吧?还是司徒淼的经历更具吸引力。

但司徒淼其实也是稀里糊涂的。

他就是在下学回家的时候,多路过了几次女学,然后就、就……

“你为什么能路过女学?”詹家兄弟更眼红了。

司徒淼一下子都被问懵了:“大概是因为从国子监到我家的路上必然会路过吧?”司徒淼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家反而离女学更近一点,以前无数次夺命狂奔在差点迟到的路上时,他都在疯狂羡慕女学的选址,要是国子监也能离他家这么近就好了。

简单来说就是占了地理优势。

詹家兄弟饮恨,这个真没辙,他们家努力两代人也买不起城东的宅子。除非功成名就,得到陛下赐宅。先不说他们能不能做到,真做到了,至少也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了,双胞胎齐齐叹了一口气。算了,不羡慕了,还是去吃好友感情的瓜吧。

看上司徒淼的姑娘姓秦,是个武将家的女儿,应该是比司徒淼大一些的。

“应该?”

“我、我们还没有聊到那一步呢。”哪有一上来就问人家姑娘岁数的?司徒淼只是偶然听到说这已经是秦姑娘最后一年在女学上学了。那必然是比司徒淼大的。

其实她和司徒淼之间的互相了解也不是很多,两人还没有彻底捅破感情的那层窗户纸。司徒淼毫无经验,只是一想到对方就会脸红,心跳加速。这都不能说是他第一个喜欢的人,而是除了亲戚外,他第一个真正接触到的异性,今天一路上能没有同手同脚就已经是一场胜利了。

秦姑娘则与司徒淼相反,她大方爽利,是个万事都喜欢掌握主动的性格,好比今天的行程,就是她早就安排好的。

而司徒淼……

刚好还挺喜欢这样被安排的。

五人啧啧出声,连连摇头,瞧瞧犬子这不值钱的样子,那铁定是爱情了啊。真好啊,好羡慕啊,人人都有恋爱谈,只有他们四个还是单身狗。

汪。

作者有话说:

*对于絮果和他几个朋友的差异,亲们可以类比之前很火的那个梗:

同一个班里,有些人已经因为偷偷在操场上谈恋爱被班主任抓包,而有些人……还在抓蜗牛。絮果就属于抓蜗牛的那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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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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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果果啥时候开窍啊

    打破0评论的白白 2024/01/27 16:11: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