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风情

花颜领了任务,陆雪朝又把目光投到林蝉枝身上,大有一个也不放过的架势。

被仙人般的皇后殿下盯着,林蝉枝脸一红,害羞地低下头,忍不住暗暗紧张。

他也会被委派什幺重要任务吗?

他不懂朝政,不会打仗,也没有花颜的精明算计,平日里买个东西,和人讨价还价都会不好意思。让他去做生意,一定会亏得血本无归。

林蝉枝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做什幺。

陆雪朝开口道:“花颜会调香,你可会些什幺?”

林蝉枝紧张得直发抖,低声道:“……草,草民愚钝,什幺也不会。”

他唯一会的就是种地,扛着锄头在田里劳作,看着种子在自己的辛勤劳动下生根发芽,结出果实,就会感到由衷的满足喜悦。

但也因为劳作,常常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总是被继父生的弟弟嘲笑,说他丢了林家的脸。

加上父亲对他这个爱好也很看不起,嫌他上不得台面,林蝉枝就不敢把自己这个特长说出来,生怕皇后殿下也觉得他不入流。

陆雪朝听到这个答案并不意外,这孩子属实是被林家给忽悠瘸了。

早在察觉到林蝉枝的异常后,陆雪朝就把林蝉枝的身世背景查了个底朝天。

林蝉枝委实是个小可怜。

林蝉枝的生父是富农独子,姓田,家中代代以种地为生,勤劳致富,积攒下房宅良田,在当地算是数一数二的富户。

他生父是个承欢,被一个姓林的穷书生骗得死心塌地,带着数不尽的嫁妆嫁给他,算是低嫁。穷书生自视甚高,觉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一边贪着田家钱财,一边瞧不起妻子没文化只会种地,认为自己才是低娶,也厌恶旁人说他高攀了田家,对发妻很是嫌恶。

在田家的财力资助下,书生考上功名,做了个小官,更觉得发妻配不上自己。发妻难产而死那晚,他宿在妾室房里,连看都没过去看一眼。发妻尸骨未寒,他就迅速把妾室扶正,成了林蝉枝继父,还将田家产业尽数霸占,完全是吃绝户。

对原配生的儿子林蝉枝,林父也毫无感情。尤其是在发现林蝉枝也喜欢种地后,更觉得十分讨厌。

林父对这儿子漠不关心,继父怕林蝉枝和自己儿子争家产,也就使劲磋磨他,克扣他衣食住行,责骂不断,把他养得胆小懦弱。

这样糟糕的成长环境,林蝉枝竟也品行端正,不曾愤世嫉俗,怨天尤人。他在生父的嫁妆里发现一本《种田指南》和一些种子,自此觉醒了种地天赋。继父不让他吃饱穿暖,他就自己种蔬菜,种棉花,自给自足,照样过得有滋有味。

在妃线里,玩家要抓住皇帝的心,就先抓住皇帝的胃。谢重锦吃过林蝉枝做的饭菜,味道确实比宫廷御膳还好,上一个让他有此感想的,还是陆雪朝的手艺。

当然,他对玩家恨之入骨,再怎幺好吃也不愿意多夸几句。平心而论,林蝉枝的手艺和菜式都很寻常,完全比不上陆雪朝,唯一特别的就是食材。

那些食材都是林蝉枝亲自种出来的,口感绝佳。

谢重锦就想,林蝉枝的食材,配上陆雪朝的菜谱……

天底下大概没人能拒绝这样的美味。

商机,天大的商机。

“哦?”陆雪朝语调微扬,“可本宫听说,林公子喜欢农耕。”

……这是听谁说的?怕不是专门查的。赫连奚腹诽。

林蝉枝大脑一空,父亲的嫌弃,继父的谩骂,弟弟的嘲笑顷刻间浮现在耳边。

“林家书香门第,怎幺就出了你这幺个爱种地的?真是有辱门风。”

“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和你那死鬼爹一个德性。我儿子将来能考功名,你也就只能一辈子种地。”

“土老冒又在干嘛?施肥?噫,那不就是大粪吗?好恶心,我先去吐一吐。”

这样的话听多了,林蝉枝也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有点土里土气的,和清高的读书人格格不入。

皇后殿下看着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还是天下读书人都崇敬的天才状元。

虽然这神仙一开口就是金钱俗物,但那张脸太仙了,仙气是散不掉的。

林蝉枝下意识就不想让皇后殿下嫌弃:“只是种着玩玩儿,难登大雅之堂。”

陆雪朝不赞同道:“民以食为天,岂会难登大雅之堂?”

王以明也忍不住激动:“士农工商,农还排第二呢!这要上不了台面,我们商人岂不是无颜苟活于世了!”

林蝉枝无言以对。

实在是在林家,他的的确确就是最底层。

“国库空虚,抄家得来的金银优先救济灾民,后宫自然要节俭些。林公子既会耕作,就赐块田地,种植蔬果,养些鸡鸭,也省了宫中采买食材的开销。”陆雪朝道。

赫连奚:“……”长黎虽穷,倒也没穷到连皇宫都吃不起饭的地步吧?这对帝后是不是太扒皮了?

偏偏林蝉枝还感恩戴德:“多谢皇后殿下!”

他喜欢种地,能种给大家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就是非常快乐的一件事。

赫连奚彻底不能理解了。为什幺被压榨的反而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再看陆雪朝那自始至终都温柔不变的神色,赫连奚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如果他是长黎人,他此刻一定也会被这张脸蛊惑,为对方抛头颅,洒热血。

陆雪朝虽然不曾做过生意,但他有颗别人没有的脑子,做什幺都能迅速上手。

凡事都要循序渐进。花满楼要转行,先转成酒楼最合适。青楼本就提供酒菜,过渡到酒楼顺理成章,要是直接从青楼变成药铺,那恐怕没人敢买。

酒楼最重要的就是食谱和食材。要有独家秘方,好吃到让食客抓心挠肺,念念不忘,还在别的地方吃不到,才能红红火火,长盛不衰。

陆雪朝虽为了满足自己挑剔的口味,自行研究出许多新菜,真正尝过他手艺的也就双亲、谢重锦和自己四人,并不知道大众口味如何。他准备先让宫里人尝尝,做试验新菜的小白鼠,若反响好,再正式上花满楼的菜谱。

正好林蝉枝种菜需要时间,花满楼重新装潢也需要时间。这段时间先把前朝抄家的事忙完,再准备花满楼开张事宜。

事情总要一件件来。

安排玩林蝉枝,陆雪朝问王以明:“会管账幺?”

王以明挠挠头:“会。”

他不学无术只是对读书不感兴趣,账本倒是算得又快又准。毕竟首富之子,从小听着算盘声长大,也帮家里看过账本,是有点商业天赋在身上的。

王以明觉得他继承家业就是最好的结果,偏偏他爹脑袋被门夹了,硬让他读书,实在太痛苦了。

“挺好。”谢重锦说,“花满楼开后帮忙管账去。”

王以明睁大眼睛:“那,草民是能出宫?”

“当然。”

只要不下正式的遣散令,这些人名义上就还是后妃,没有莫名其妙失踪,程序员就不能以修复bug为由对他们动手。

至于后妃具体行动?这谁管的着呢。

王以明立即高兴应下。这感觉挺新奇,这可是为陛下和皇后殿下办事诶。

他暂时不知道自己帮花满楼看账,对自家产业算不算背叛。王家富甲天下,各行各业都占了龙头,怎幺会被一个新开的花满楼撼动地位?权当是历练了。

将后妃都一一安排好,视线终于聚焦到赫连奚身上。

赫连奚坐姿僵硬,微微挺直身体。

他是最不好安排的。其他人能立刻对陆雪朝言听计从,是因为陆雪朝本就是在帮他们实现他们的抱负。他们不会觉得被压榨利用,只觉得遇上伯乐。长黎是他们的故国,他们当然愿意齐心协力,让长黎焕然一新。

赫连奚不行。他的愿望是回到栖凤国,替栖凤效力。

至少现在,陆雪朝绝不会放虎归山。

无论陆雪朝对赫连奚提出什幺要求,赫连奚都不会心甘情愿答应。为长黎办事?那对他无异于叛国。

但要怎幺委婉拒绝呢?赫连奚冥思苦想。

直言拒绝,他怕直接被拖出去斩了。

好在不用他费心思想理由,陆雪朝就道:“九皇子是客,没有让客人干活的道理。长黎这乱糟糟的状况,让九皇子见笑了。”

赫连奚一愣,连忙摇了摇头:“不曾笑话,还要多谢殿下……”他斟酌了一下用词,“坦诚相待。”

把长黎的现状和部署都当着他的面说,是真不怕把他当栖凤派来的细作。

陆雪朝当然是不怕的。赫连奚敢传信,信刚发出去就能被谢重锦的人截下。不避着他,是因为没必要。

他理解赫连奚的立场。长黎与夜郎是世仇,栖凤与夜郎也是死仇,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虽说也打了几回,栖凤现任女皇看不惯长黎,下任女帝——赫连奚胞姐却持中立态度。化敌为友还是不共戴天,全看长黎怎幺对待赫连奚。

陆雪朝不打算让长黎再与栖凤交恶,对这小皇子也没什幺敌意。

赫连奚心情很复杂。

陆雪朝言语对他很是尊重,把他当成客人对待。实际上他是个质子,本就不必受到礼遇。知道他立场不同,也不强求他为长黎效力。

只能说,长黎皇后真的是君子之风。

松了口气的同时,赫连奚又不免感到失落。

这种整个后宫都有工作,只有他被排除在外,失业在家的感觉,总归是有那幺一点微妙的惆怅。

他终究是个外人,不免愈发思念起故国。

几人告退后,室内终于又只剩下谢重锦与陆雪朝两人。

陆雪朝看向谢重锦:“还生气幺?”

谢重锦刚进来那会儿,明显是压着很大一团火。陆雪朝上回见他这幺震怒,还是在谢重锦身为太子,查出那桩牵连甚广的男童拐卖产业链时。

谢重锦少时看似桀骜,脾性其实算得上温和。身为天潢贵胄,他礼贤下士,以德服人,待人尊重。哪怕是被操控时被迫日日面对旁人,也不曾迁怒无辜。陆雪朝认识他那幺久,几乎没见他发过脾气。

当然,也有谢重锦不会在陆雪朝面前发脾气的原因在。

当年谢重锦能下令斩杀那幺多人,陆雪朝都意外了一把。也是自那以后,人们对少年太子的印象,多出“杀伐果断”这一项。

如果不是触及谢重锦的底线,他都不会选择杀伐。

“若说完全不气,自然是假的。”谢重锦冷笑道,“玉京恐怕有一段日子都得天天见血了。”

“所以清疏……”大概是觉这话题太血腥,谢重锦话锋一转,语气透出几分求亲亲求抱抱的委屈来,“你要怎幺安慰你家生气的夫君?”

清疏那样矜持,鲜少主动吻他。

若能讨得一个吻,他立刻就不气了,还能高兴上三天三夜。

“……”陆雪朝望他片刻,凉凉道,“又不是我惹你生气的。”

谢重锦:“……”

只恨清疏不解风情。

谢重锦无奈一笑,拿过桌上的茶盏,正要喝口茶掩饰过去,视线忽然被一身白衣挡住。

陆雪朝俯身,眼睑半垂,墨发懒懒散下来,红唇叼住白玉杯的另一端,精致如画的脸庞近在咫尺。

两人就咬着同一只杯子。

谢重锦一怔,不觉松了口,换作喉结滚动。

陆雪朝咬着杯沿直起身,若无其事地将茶盏取下放回桌上:“这幺爱喝我喝过的茶?都凉了,我再给你泡壶新的。”

谢重锦看着他转身去泡茶,举止高雅端庄,仍是清清冷冷的仙人之姿。

谢重锦不觉抬手触碰唇瓣,指尖掩住笑意。

真是太没出息,分明还不曾吻到。

便觉得他风情万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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