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因为他是歌曲的实际版权拥有人,公司把剩余的版权费都转给了他,傅错把这笔钱分成四份,转给了樊凡和AK,自己的那份和谭思的那份都留给了谭思的小姨,留着给苗晶晶以后上大学用。

这之后他注销了西风的公共银行卡,而自己卡上也只剩下几万块钱,他买了一张火车票,踏上了北上的行程,算是完成谭思的心愿。没有和AK说,没有和任何人说,只是冒出这么一个念头,第二天就打点好了一切。他也不知道自己要离开多久,只是不想被任何人找到,不想被反复提醒,反复询问已经发生的一切,所以换掉了手机号,也切断了和外界所有的联系,就像谭思曾梦想的,想去那些杳无人烟的地方,至少那些地方看不见天王巨星。

火车上一开始很多人,集市一样热闹,人们在他身边挤来挤去,因为个子高,他帮不少女生和老人放了行李,就这样一路向北,车上的人越来越少,到后来那一节车厢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靠在窗边小睡,后来被冷醒了,发现外面天亮了,是非常非常明亮的黎明,往窗外望去,大地一片白茫,一夜之间,突如其来的大雪掩埋了一切,冬青树的林木线在远方像浪一样起伏。

现在还不到十月,照理不该这么冷,听列车员说是有一股突来的寒流,带来了一场强降雪。

他加了一件外套,叠着前襟裹在胸前,还是觉得冷,不由想起走的时候从衣柜里拿衣服,想挑件厚点的,视线不自觉就扫到那件挂在最里面的深蓝色羊毛大衣,自己都不敢相信它竟然还在这里,从买来就没有穿过一次,就这样从CTR陪他来了S市。但每次冷的时候都会想起它,大概因为那是他柜子里最暖和的一件衣服了吧,每次想起它,就会不可避免地想起那间狭小的出租屋,两个人的双人床,想起没有去成的伯克利,不知道有多冷的波士顿,想起他泡的那碗泡面……

火车到了最北端,傅错拎着行李下了车,月台上除了戴着大帽子的值班员,就只他一人。车站挺大,却像是被抛弃在世界尽头一般的冷清。走出车站,眼前的开阔让他不由自主停下脚步,驻足在火车站的台阶上,四周看不到什么高楼大厦,整个世界好像是在寒冷的纸上被冰做的裁纸刀削出来的,削得薄薄的,冰的刀刃刮在极寒的大地上,到处都是飞舞的冰沫。这里不拥挤,不忙碌,随便一口呼吸,肺里就是干净冷冽的空气,像焕然新生。

他没有目的地,只是跟着感觉走,晚霞了,经过一家青年旅社,就停留一晚,朝霞了,就再上路。一路上他有意避开人群,因为谭思说过想去荒无人烟的地方。往偏僻的北方行进时,经过一处小镇子,说是镇子,可能连村子都不如,只有十来座木屋在雪地里星罗棋布,房子们还没电线杆高,尽头就是莽莽的森林,有一条河穿越其中,还没有结冰。傅错问了旅馆的主人,他们说河的对面就是俄罗斯。

当地人告诫他最近天气不好,不要一个人进森林,他还是去了。

雪下得不厚,但林地上还是铺了一层白,脚踩上去喳喳作响,偶尔会有堆雪从树枝上掉下来,或是被风一吹,就像雾凇一样四处飘散。雪后的森林寂静无声,他只听得见自己的脚步声和呼吸声,走了不知道多久,一条大河挡住了去路,傅错停下脚步,茫然眺望着眼前的河流,它比他想象中宽多了,像巨人的臂膀,却没想到河面会那么静,宛如一面镜子。

是一个内向又温柔的巨人,这很谭思了。

这里就是荒无人烟的地方。他提了提肩上的肩带,自言自语着:“……你想怎么撒欢啊?”

他在这个国家的最北端,独自体会着死亡和孤独。

风雪变大前,他将一片贝斯拨片埋在了一棵冬青树下,或许来年的春天,会有什么动物把它拿去筑巢,它会在树上,又或是在水里,被带去更多野蛮生长的地方。谭思会很喜欢这个点子的,因为这很硬核。

太阳落山前,他顶着风雪,费力地循着自己的脚印回到了镇上,差一点这些脚印就要被盖住了。镇上只有一家小酒吧,风雪太大,已经关门了,傅错走到门前,戴手套的手擦了擦结霜的玻璃,看见里面似乎还有灯光,哆嗦着拉起门环叩了叩。

几分钟后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俄罗斯姑娘,傅错有点意外,愣了一下,才想起用英文说:“ I e in?”他缩着肩膀回头示意外面的降雪,“It's too cold outside.”

金发姑娘笑了笑,拉开门用中文说:“我会说中国话,进来吧。”

傅错走进来,雪也跟着他飘进来,肩膀上也都是雪,但屋子里面烧着炉火,他肩上的白雪一会儿就化掉了。

俄罗斯姑娘好奇的打量着这个英俊中带着点儿忧郁颓唐气质的青年,他显然不是当地人,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点儿还在外面走,而且……看见他背上背着乐器包,她好奇地问:“这是吉他吗?”

傅错把包放下来,靠在吧台边,说:“不是,是贝斯。”

“贝斯不是吉他吗?”

傅错不知如何解释,笑了笑说:“也算吉他,是低音吉他。”

俄罗斯姑娘给他倒了杯酒,趴在吧台问:“能弹吗?”

傅错喝了口酒,看着满眼期待的金发姑娘,摇摇头:“我不会弹贝斯。”

俄罗斯姑娘一脸的不解:“那你……”大雪天背着它在外面走?

电话铃响起来,姑娘没把话问完就去接电话了。傅错摘下手套放在吧台上,静静地喝着酒,酒有点呛人,入喉后特别辣,但身体也立刻就跟着暖了起来。

身后传来火焰的剥啄声,他回头瞅着通红的炉火,一明一灭的火光让他想起那晚桥上闪烁的无数车尾灯,红莲一样的火光,在黑暗中闪动着,四处播撒着火种……

恍惚间他听见身边有人笑着说:“你不攒钱买别墅了吗?”

像是谭思的声音,又像是另一个人。

深夜时风雪停了,天边出现了极光,但并没有人特别在意,这么美的极光,只有他一个人彻夜欣赏。

那之后他又从北往南走,每个城市都会停留一下,坐了很多趟顺风车,开车的人要去哪里,他就跟着去哪里,就这样迷迷糊糊辗转到了墨脱,跟着一群国外音乐学院来采风的团队进了西藏。

有一天能见度特别好,他们望见了世界最高峰,只是老有一片云缭绕在山峰处,一直也等不到它飘走,雪白的山顶就这样偶尔露出来一点,看着很害羞的样子。傅错笑了笑,心想。

晚上有一场篝火晚会,老外请他帮忙伴奏贝斯。

“我不会弹贝斯。”傅错说。

老外有点诧异:“那……能借你的贝斯吗?”

傅错有些犹豫。

最后还是把贝斯借了出去,也许是因为知道谭思一定会借的,谭思和他不同,并不介意别人碰他的贝斯,只要对方弹得足够好,他就可以分享自己的乐器。

晚上,人们围着篝火开起了音乐会,各种民族乐器西洋乐器粉墨登场,傅错听见那把Gibson的贝斯再度响起,贝斯手抱着它在怀里尽情sp,换来阵阵掌声,唯独他却鼻酸了。

在那条好久没听到的重低音线上,各种乐器都加入进来,卡洪鼓,吉他,小提琴……人们载歌载舞,有热情的藏族姑娘上来拉他,他笑一笑摇摇头婉拒了。

深夜从帐篷里出来,星空那么璀璨,星光干净得好像可以直接落进眼睛里。这一路他见过太多壮美的和平凡的,一直在心底积淀着,有时想要狂溢出来,他就拼了命地压住。

星光一闪一闪,像循着某种乐律,傅错抱着手臂抬头仰望长空:“不玩乐队了,你们去找别人吧。”

然后它们好像一下全都不闪了。

他走遍了大江南北,一晃就到了年底,终于又经过人烟稠密的大都会,说来和这座南方城市还蛮有缘的,以前西风也来这里开过唱,两个主唱都来过。

傅错又一次见到了隋轻驰,在地铁站的灯箱广告上,特别巨大的一张脸部特写,想不看见都不行。

已有半年未见,突然这么大的特写放到眼前,背景是雪白的,隋轻驰也穿着一件领口敞开的雪白衬衣,只露到肩膀的位置,那种感觉,就像一头闯进大雪后的森林,以为什么都死去了,却突然又被一双野兽的眼睛盯得复燃了。

隋轻驰的头发烫卷了,但还是黑得很纯粹,像那些冬青树。这张特写大到什么地步呢,他走到灯箱前,发现张开手刚够遮住他一边眉眼,甚至能从他瞳孔里看见摄像时的灯光。

地铁在身后呼啸进站,傅错最后看了这面广告一眼,转身上了车,上车的乘客不多,跨进车厢时他低着头自嘲地笑了笑,眼睛放太大了,隋轻驰的眼睛本来就抓人,害他走进车厢时老觉得背后被他盯着……

这张广告应该是才换上的,他看见车厢里有高中女生举着手机在拍,站台上也有两个女生,手里拿着奶茶,从扶梯上下来,就绕到这面广告前,边喝着奶茶边评头论足着,从那些明媚的笑容里,他感觉得出她们真的很喜欢他。

随便住了家快捷酒店,推开房门,低头就看见脚尖踩住的小卡片,傅错弯腰捡起来扔到了一边,隔壁传来一些不太好的声音,他打开电视,调大音量,脱下衣服准备洗澡,刚解开皮带,就愣住了。

他听见了隋轻驰的名字,扭头看向电视,电视上是娱乐头条的时间。

傅错仍是有些不可置信。

隋轻驰竟然有绯闻了。

有记者在机场拍到他开车来接一名女子,而该女子疑似寰艺ceo的妹妹。

傅错注视着两个人的照片被并排列在屏幕上,一直到这二十秒的新闻过去,又切换成了某个男团的见面会新闻。

那二十秒的失神让他觉得可耻,他没有脱下皮带,径直进了浴室,关上了门。

把热水开到最大,一股脑喷洒在头顶,抬手按摩酸痛的肩膀时,指腹的茧在皮肤上擦得生疼。

到底在干什么,不要再想他的了,真的不要再想了……

他们注定只是彼此感情路上的过客,让他成为别人的隋轻驰吧。

对傅错来说,这座城市并不值得落脚太久,计划中只有一个去处,就是中央大厦的楼顶观景平台,早年他在网上看过一张照片,是从观景台上拍的入海口的日落。

第二天一大早他退了房,步行去了中央大厦,不写歌以后就喜欢上了摄影,也谈不上有多发烧,就是看到有感觉的场景,会拿手机拍下来。和中央大厦在同一片街区的还有威斯汀酒店,酒店门口蹲守着很多人和车,猜应该是有明星下榻,毕竟今天是跨年夜,每个电视台都有跨年晚会,不过这边的跨年晚会比不上STV和CBS,也不知道请了谁来,能让粉丝狗仔这么疯魔,大清早就来蹲点,还说不定是从晚上守到天亮。

不可能是LOTUS,他们每年都在CBS,唐杜倒是有可能,但唐杜的粉丝没有这么疯魔,隋轻驰的人气和性格就更不可能来这边了。

他走过斑马线,对面有一家KFC,在美食广场一楼,挨着中央大厦,这个时间观景台还没开放,他简单吃了一点早餐,KFC里都是来去匆匆的上班族,就他一个人低头吃得不疾不徐,隔壁桌也有边吃早餐边看手机的高中男生,都这个点儿了好像也并不急着去上学,也可能就是逃课出来的,一脸麻木地刷着手机,仿佛入定了似的,左手手腕戴着白色的耐克篮球护腕。

傅错看着那个同款护腕出了一阵神,男生放下手机喝饮料时他收回了目光,自从换了手机号,好像就失去了刷手机的动力,在西藏认识的驴友问他要微信号,好把拍下的合照和视频发给他,他说没用微信,对方拿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他。

KFC一楼很快就只剩他和那个逃课的高中男生了,店里人少了,那男生也放松下来,趴在桌上睡起了觉。快九点时傅错起身,拎起贝斯包挎肩上,拉开门时突然被马路对面的骚动声吸引——一窝蜂的人和车跟在一辆从酒店车库拐出来的黑色丰田埃尔法后,尤其是酒店门口和大堂蹲守那些女生,上车开追的速度之快,令人瞠目。

傅错站在KFC门口,亲眼目睹了面包车是如何把那辆埃尔法别在路中央的,前面一百米处有一个十字路口,埃尔法在前面掉了个头,刚绕到隔离带这边,面包车就从外侧超车,惊险地挡在了埃尔法前面。

马路被堵了一半,其余车辆只能绕道走,埃尔法前后左右都是车,连往后倒的空间都没有,有几个女生从面包车上下来,绕到丰田车的挡风玻璃前,举着手机往里拍,还有人狂敲后车窗,傅错心想是私生吧,真的有病。

围观的人不太多,可能还都以为是交通事故,傅错没工夫看戏,进了中央大厦电梯,一起进来的还有一男一女,好像是在大厦某层工作的人,电梯是透明的,上升时还可以看见下方的事故现场,男生说车祸啊,女的说不是车祸,是私生粉追车。

男的瞪大眼:“这阵仗,谁啊?”

“好像是隋轻驰。”

傅错眼睛猛地睁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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