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钓鱼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约翰都没见过詹森。

一切异象也随之消失,生活重新恢复了平静与琐碎。

经过黑礁镇的那次事后所有人就神奇失忆的经历,约翰觉得这次也不会例外。

倒是伦敦城闹哄哄的,主要是河水倒灌引起的麻烦,这些污水与泥浆很难清理,还会引起疫病。

至于那天深夜听到的巨响,都被推到泰晤士河洪水决堤上面;很多伦敦市民的头痛与恍惚,也被判定为城市雾气的有毒成分增加导致的。不管是洪水还是糟糕的空气,都属于伦敦的老问题,解决是解决不了的,除非取缔所有开设在伦敦东区的工厂,再拿出大笔资金雇人去清理泰晤士河。

反正上流阶级有一个很传统的应对方法:搬到伦敦郊区的别墅过冬天。

王室先带着仆人浩浩荡荡地搬到行宫,然后是那些贵族,以及为他们服务的人。

所以没过几天,当洪水退去,毒雾的影响没有进一步扩大之后,报纸上的评论家们就调转了方向,他们开始抨击今年负责修理更换威斯敏斯特宫塔楼铜钟的工程师。

一时间好像伦敦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大本钟表盘上那条裂缝了。

这个肯定要修的,可是雾霾太严重了,有人抗议应该更改表盘配色,换成黑色就不怕熏染了。

约翰翻了半天报纸,没找到自己要看的内容。

他悄悄溜到杜特夫人的花园附近,发现这栋房子已经被清空,在伦敦城红极一时的沙龙,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关闭了。

有小道消息说,大法官的侄子意外死在了杜特夫人的花园,凶手是一个从码头被拐来的姑娘,警方猜测可能是走私犯的女儿,走私犯为了报复杜特夫人与女票客,潜入伦敦制造了一系列血案,就连杜特夫人也不幸丧生了。

约翰看了苏格兰场的通缉令,发现罗莎是个很漂亮的姑娘。

约翰很想知道大法官侄子的死因。

不过以他在苏格兰场那差到基本不存在的人脉关系,呃,很难。

涉及到绅士体面的事情,总是被瞒得严严实实的,同时一些女士的花边新闻,却又像煤气灯的烟灰一样飞得到处都是。

约翰想了想,决定放弃追查下去,他要把全部精力用在手头仅剩的那件委托上面。

早点办完布兰登家族的遗产纠纷,就能早点结束跟邪神委托人的联系。

拿到尾款,搬进独栋的房子里,好好发展一下正常的侦探业务,生活才算重回正轨。

***

林德·布兰登从梦中惊醒。

他又梦见了那张脸。

皮肤发黄,还有溃烂的痕迹。

那个看起来像鬼怪一样的孩子,缩在阁楼的角落里,用那双蓝色的眼睛幽幽地盯着他。

林德喘着粗气,大力扯动床头的铃绳。

因为这是深夜,男仆五分钟之后才端着热茶出现在林德的床前。

这让林德极其愤怒,他毫不留情地训斥了仆人,并且威胁要把对方赶出去。

仆人低垂着脑袋,语气惶恐,表情却透着微微的不耐与愤怒。

这段时间他的主人很反常,总是从梦里惊醒,晚上睡不好,白天就疲惫乏力,已经搞砸了两个重要的生意,这些不顺利又让林德的脾气更加暴躁了,连带着他身边的人都跟着遭殃。

“我们尊敬的主教先生回信了吗?”

“这……据说主教大人听从国王陛下的召唤去行宫了,这几天都不在府邸,您也没法拜访。”

林德听完心里的怒火更盛,他心烦意乱地把喝完的杯子丢到银托盘上,仆人恭敬地问他还有什么吩咐,林德决定换上骑装去别墅外面的马场里转上几圈。

这下所有人都别想睡觉了。

从厨房到马厩都亮起了灯,仆人们一边低声抱怨,一边忍着困意忙碌。

林德把这些视作理所当然,权势与财富的意义,不就在于此吗?

他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尽管时间不对),带着仆人来到了马场。

吹着伦敦郊外的风,林德感觉脑子清醒了不少,他喊来自己的管家,询问几天前他让管家去调查的事情。

“没有,今年社交季没有您说的那个新面孔。蓝眼睛的年轻人有,外地来的也不少,可是参加了那场舞会却没有跟任何一位年轻姑娘跳舞的男士,这……根本没有。”

林德咬着一根雪茄,脸色难看。

他当然知道这是没有结果的,舞会上那么多人,却没有一个人看到那个家伙。

这不正常。

林德怀疑第二天发生的泰晤士河倒灌、大本钟表盘碎裂等等一系列事情都跟那个魔鬼有关,因为他就是从那天开始做噩梦的。

——那栋老旧的乡间别墅,充满霉味的阁楼,还有那个像是被魔鬼诅咒过的孩子。

“你相信魔鬼的存在吗?”林德声音怪异地问。

管家惊讶,他很快想到了最近林德的失常行为,去教堂求过圣水,又在想办法拜访主教。

管家连忙说:“魔鬼肯定是存在着,它们随时随地都在蛊惑人类,不过更多的时候,是有人在背后搞鬼。”

林德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愤怒的哼声。

他以前是从来不相信魔鬼存在。

甚至因为童年的经历,他非常抵触这些关于神与魔鬼的说辞。

不管是他真正的父亲康纳尔牧师还是那个老布兰登,全都发了疯,竟然把精力与财产投入寻觅神灵、获取神力这个荒唐的无底洞里,还坚持说那个病病歪歪的孩子是什么祭品,笑死人了。

四十多年过去了,这些早就消散的阴影竟然又重新笼罩在他头顶,从康纳尔牧师的意外死亡开始,他就似乎被“霉运”缠绕着,遗产官司拖了两年还没有结果,现在又看到了不存在的幻影。

不,那未必是不存在的。

林德怀疑有人给自己下了药,导致他精神恍惚,他换走了一批仆人,又搬到了伦敦郊外的别墅。

可是在别墅入睡的第一晚,他还是做噩梦了。

“那封信……”

林德想到那封两年前他写给康纳尔牧师的信,心情再次变得恶劣起来,他这几天仔细地辨认过了,不是伪造的,就是那封“失落”的信。虽然这封信的内容很正常,但是林德认为那个塞信给自己的神秘人肯定是知道了一些秘密。

林德恶狠狠地说:“去找人,给我把当初那个侦探揪出来,他说信件在海难里丢失了,难道有人能从海神手里把信捞出来,重新丢回我的面前吗?”

***

约翰很快就发现有人在找自己。

——蹲在他租住的公寓门口,还骚扰他挂名的侦探事务所。

这些人有的是他的同行,有的是码头上的人。

码头那边很复杂,有走私犯,也有隐姓埋名的强盗与杀人犯。

约翰调查到布兰登家族几个成员的死亡,就跟码头那边有关系,这条线也很好梳理,布兰登航运公司手里握着很多人的财路,只要有心培养,很容易就能养出一些打手,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最初约翰以为是自己调查布兰登家族的动静太大,被人发现了,他毫不犹豫地给自己来了个变装,伪装成水管工进入公寓,告诉房东夫妇自己惹上了麻烦,然后退掉了租的房间。

等到新的租客搬进去,在这里蹲守的人就会放弃了。

约翰每天装成码头搬运工或者流浪汉,继续在布兰登航运公司与布兰登家的别墅附近游荡。

约翰不是道尔爵士小说里那种破案天才,但他在“找人找线索”这方面确实很有一手。

很快,他就凭借金币,搭上了一个被布兰登家解雇的仆人。

在昏暗的酒馆里,约翰慷慨地给对方点了两杯威士忌,那个男仆很快就打开了话匣子。

“一直在做噩梦?看过医生,还想去找主教?”

约翰有不祥的预感,难道林德·布兰登已经遇到了詹森,否则为什么会表现得这样神经质?

“没错,我听说老布兰登就是精神疾病去世了,我看他也快了。”男仆忍不住咒骂。

约翰没有从这个家伙口中听到什么隐秘的事情,不过这在他的预料之中,如果真的是一个知晓林德·布兰登犯罪事实的仆人,估计不会活着离开布兰登家。

不过约翰还是想尽量打探一些林德的动向,他拿出钱袋,正要交给这个仆人时忽然感到了背后一股寒意上蹿。

侦探立刻脚上用力,身体滑倒在桌子底下。

“砰。”

子弹打在了酒馆的墙壁上。

人们都没来得及反应过来,那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仆还在嘲笑约翰的酒量。

约翰顺势一个翻滚,往酒馆里阴暗角落里躲。

第二发子弹,打进了那个男仆的胸口,他惨叫了一声就仰面瘫在了椅子上。

酒馆里这才响起惊叫,人们慌乱地站起来要跑。

约翰熟练地拽下了自己的帽子,脱掉外套,然后混进人群离开酒馆。

匆促间,他看到了行凶者,又是那些熟悉的码头面孔。

“是他,约翰·多伊!”

一个声音喊叫着,约翰的心猛然下沉,他发现酒馆外面居然还有蹲点的人,而且是认识他的人。

其实侦探这个职业并不像推理小说里形容的那样,专门破奇案,秉持正义探寻真相。

大部分侦探在收钱之后,并不介意跟罪犯打交道,有时候侦探也会做一些违法的事。比如非法闯入民宅、盗窃情报、偷拍跟踪、甚至是绑架他人。

现在只是收钱来认个人,又不是让他们亲自开木仓,这是一件很轻松的委托。

约翰没有掉头就跑,他拼命往人群里钻。

“那就是约翰·多伊?那个没有人知道真名的蹩脚侦探?”手持武器的男人露出狞笑,然后再次瞄准约翰。

子弹出膛的瞬间,约翰准确地往墙上一靠,避开了这致命一击。

“该死?这是巧合吗?”

很快码头木仓手就发现,不是巧合!

这个滑溜的侦探似乎脑后长了眼睛,又像是佩戴了圣母玛利亚的圣物十字架,总是能在危机关头躲过子弹。

邪门!

约翰一边跑一边在心里大骂同行,这些业务苦手,互坑倒是专精。

今天这显然是个陷阱,那个被解雇的男仆就是个钓饵,等着他上钩。

让约翰想不通的是,林德·布兰登为什么会这么重视自己?没理由啊!他在外人眼里就是一个蹩脚侦探,哪怕在偷偷调查布兰登家的产业,也不可能会被林德放在眼里,他只不过是个小人物,现在林德搞出这么夸张的追杀,究竟想要做什么?

“抱歉。”

一个声音随着风声传入耳中,约翰一惊。

他抬头看到一个人影站在巷底。

“这是我的过错。”詹森解释。

约翰听归听,脚下不敢停,就在他以为那些追杀者看不见詹森的时候,忽然耳边传来了呼哧呼哧的风声。

然后就像什么漏气了,血腥味扑鼻。

“啪。”

武器走火的声音。

约翰转过头,看到那三个紧追不放的木仓手已经倒在了地上,他们的身体被一根黑色藤蔓穿了过去,血哗啦啦地流得像一个破了的水囊。

约翰麻利地翻过矮墙,又绕了一条街,终于停步喘气。

他看着慢慢走到自己面前来的詹森,不解地问:“你做了什么?”

“我把那封信还给了林德·布兰登。”詹森回答。

“你……”

约翰脑子很灵活,他立刻想到了那封信是什么,恍然大悟。

虽然很生气,但约翰还是察觉了詹森的用意:“你想让林德变得慌乱,做出一些出格的事,顺带暴露手里掌握的力量?处理他的爪牙,然后抓到他信任且知晓他秘密的亲信?”

如果男仆是林德·布兰登的诱饵,侦探就是詹森的诱饵。

看来钓鱼这件事,邪神也很熟练。

约翰想要发火的,这种自作主张的委托人太讨厌了,可是詹森今天出现得这么及时,也不能说詹森故意推他送死。

詹森点了点头说:“我很抱歉,你的危险增加了,我加钱。”

约翰艰难地守住自己的原则,抗议道:“不行,我们没谈好这件事……”

“侦探先生也许可以解释一下,什么叫做‘那个没人知道真实姓名的侦探’。”

约翰:“……”——

作者有话要说:

约翰·多伊,是个非常明显的假名

在黑礁镇的时候,詹森喊这个名字,阿贝尔医生当时就很惊讶

詹森虽然了解人类,但他毕竟不是人类,他的记忆也不会告诉他这些内容

约翰·多伊这个名字怎么说呢,最早是法律条文里面用到的,正确的语境翻译是“某人”“无名氏”,但是我们可以理解成“张三”。

没错,就是张三欠了李四一万块,张三把李四杀了请问张三要判多少年……咳咳,就是这个语境。在英文里,张三李四分别叫JohnDoe与RichardRoe

当然,由于外国起名重复率太高,也有人名字真的叫约翰多伊。

不过通常情况下,它就是指代“不知名的男性”,有时候被文学作品定为一个失去记忆的人,一个连环杀手的署名等等

詹森就吃了读书不够多的亏(喂,但是他现在知道了)盖密尔根本没读过几本书(喂)

本文里面,侦探他就是搞个艺名混口饭吃

这是很有用的,比如今天剧情这段,有人大喊,“抓住他,是他,那个不知名的男人”,同伙跟无辜群众就一脸懵逼,你在讲啥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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