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林修承的手下效率很高,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来接他去语言学校办理入学了。

由于陈幸的英语基础太过薄弱,只能去念初学等级的课程,班上鱼龙混杂,都是些蹊跷人物。

班里一共十二个学生,其中十个都是华裔大叔大妈,说话磕磕巴巴,唯独他和一个十岁的妹妹小玲玲能捋直舌头,两人成日大眼瞪小眼,相依为命。

林修承领了陈幸回家后,人就早出晚归,几乎碰不了面,他给陈幸唤了个做饭阿姨,也是神出鬼没,陈幸每天上了课回家,菜饭热气腾腾摆在桌上,人影不见一个。他从小到大过的都是集体生活,最怕寂寞,在这钢筋水泥铸就的公寓里,摸不到半颗草,抓不到半条鱼,他无聊至极,只好拉着Alex煲电话粥。

Alex是有正当职业的,哪有空陪他多扯,起先还接一接,后来就对他避如蛇蝎了。

这天晚上林修承极为难得在家吃晚饭。

“我今天和大金掐了起来,”陈幸总算逮到一个能听懂中文的人,神气活现,手舞足蹈地拿着勺子和林修承说他今天的见闻,生机勃勃,“大金是我们班上四十多岁一个老伯,特有钱,移民。”

无非是大金英语说不好,老师叫玲玲说给他听,和他做双人练习,大金觉得丢了面子,用中文损了玲玲几句,玲玲不懂,问了陈幸,陈幸就炸了,觉得大金一个中老年人欺负小姑娘太无耻,两个人在课上吵了起来。

陈幸嘴皮子溜,说得大金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站起来走了,说要退学。

事情很琐碎无聊,林修承却不打断他,听他说话,觉得也有点儿意思。

小孩的世界不就是这样吗,非黑即白,屁大点事儿还以为要天塌了。

终于吃完了一顿饭,林修承很饱,阿姨手艺不错,陈幸几乎没吃,光顾着说话了。

林修承站起来,陈幸也跟着他站起来,意犹未尽的模样,林修承走一步,他跟一步,林修承就停下了脚步,回身低头看他。

“林修承,你干什么去?”陈幸拉着他的手臂,讨好地问。

如果林修承是陈幸孤儿院的那些伙伴,或是和他相处了一段时间的老师同学,他就会知道陈幸这种表情,就是摆明车马:我即将做点坏事,你们别生气,生气也没用。

但这时的林修承,和陈幸还不熟。

陈幸的容貌太有欺骗性了,闭嘴的时候好似商场橱窗里那些闪闪发光的昂贵宝贝,林修承软硬不吃的一个人,看了陈幸,也有些发怔。

“你想干什么?”林修承问他。

“你带我去晃晃吧,带我看看晚上的伦敦。”陈幸说。

说来奇怪,陈幸没有家里钥匙,每天司机接送,给他开门了再走,出了这个门,他就回不去了,林修承回来没个准的时候,陈幸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一周过去也没出一次门。

他只想吹着夜风,徜徉在大自然的怀抱里。

林修承晚上有事,他要去处理一个人。

看着陈幸期待的表情,他笑了笑:“好啊,那就跟我走。我带你去见识见识伦敦的夜晚。”

陈幸跟着他坐进了车,这天的司机是个不苟言笑的白种人,魁梧健壮,看起来不像个司机,倒像打手。陈幸饶有兴致地看着车辆穿过桥,转过街角,经过灯光熠熠的闹市和美丽的伦敦眼,越开越偏,来到了一条老旧的街上,司机靠边停了车。

“下车吧。”林修承对陈幸说,“你前几天不是问我,我是做什么的吗?”

陈幸跟着他下车,隐隐不安,林修承走到一扇狭窄的铁门前,抬手看了看表,按了门铃。

不多时,有人来开了门,是个女的,小声道:“林先生,快请进。”

这条街上的路灯昏暗,陈幸没看清她的脸,只见前面窈窕婀娜的身影领着他们走过一条狭长的走道,陈幸嗅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

他们进了一个阴暗的房间,墙壁上古旧的暗花墙纸已经剥落了,地上躺着一个血肉模糊的人,几个健壮的打手站在一边,见林修承来了,对他身后的陈幸视而不见,向他敬道:“修爷,您来了。”

林修承微笑地对他们点点头:“不是叫你们客气一点吗,怎么弄成这样?”

陈幸站在他后边,探头探脑,想看看地上那人是谁。

一个打手走过去,抓着那人的头发把他拎起来坐在地上,那人抬起头来,用极度憎恨的目光狠狠地盯着林修承:“杂种!”

陈幸仔细一辨认,卒然惊出一身冷汗,这个血肉狼藉的人,可不就是他前几天在大宅里看见的林修承的二叔。

“二叔,”林修承非但不恼,还礼貌地示意人给他二叔擦擦脸,“您这说的是什么话?我手底下的人不听话,您也不是第一天知道了。”

“我是你二叔啊!”他二叔嘶哑地喊叫。

林修承听着好笑:“你和人联手要吞我码头上那批货的时候,想过我是你的侄子吗?二叔,有想法是好的,但也要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吃得下。”

他二叔啐了一口血:“是老子技不如人,你要杀就杀,别他妈玩那些虚的。”

“陈幸。”

突然听到自己的名字,陈幸一跳:“啊?”

“怕吗?”林修承询问他。

“不怕。”陈幸回答。

林修承用下巴指指他二叔,道:“你觉得他怎么样?”

“不怎么样,”陈幸老实道,“他想卖了我。”

林修承叫人递给他一把枪:“给你一个机会。”

他不说下去,陈幸也知道这算是什么机会,这是一个让林修承认可的机会,也是叫他自己踏入深渊的诱饵,开了这一枪,陈幸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陈幸拿着枪,点着跪在地上的中年男子,这个脑满肠肥浑身是血的人抬起头,也看着他,强忍着不求饶。

陈幸不惜命,他十四岁时跟人打群架,肚子上给人开了个口,血流了一地。送进医院里,孤儿院的财务小雨姐姐在他床边守着他,眼睛都哭肿了。

躺了两天,陈幸总算转醒过来,失血过多脸色惨白,她舍不得打又舍不得骂,眼泪珠子一串串掉下来,她说:“陈幸,你以后再这样,我就真的不管你了。”

陈幸软言哄了她好久,答应她以后再不做这么危险的事情,她才不哭,用担忧的目光注视着陈幸,像是根本不信他的话。

小雨姐姐没想错,陈幸现在要食言了。

他拿过枪,比想象中沉,陈幸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模样,食指按在扳机上,拇指顶着柄,咬紧牙关,勉力使右手腕别再颤抖,眼看要勾起食指,林修承突然又开口了。

“算了。”他扣住陈幸的手腕,拿过他的枪,朝他二叔的头上开了一枪。

中年人的脑浆迸在陈幸鞋子上,他穿着黑色的运动鞋,红白相间的混浊物黏着他的鞋舌,他眼睛直勾勾盯着地上那具热腾腾的尸体。

林修承将枪放回桌上,伸手蒙住了陈幸的眼,扳转他的身体向门口推:“走吧,逞什么能。”

回去的路上,两人一句话也没有说。

一上车,林修承扯了几张纸巾,把陈幸的鞋面擦了擦。

他承认自己后悔将陈幸带去见他二叔。

林修承铁石心肠,不为生死所动,但看着陈幸用一双少年人苍白细长的手握住枪,手微微颤抖,就像是一个还没有变坏时的他自己,他突然觉得自己带陈幸过来让他开枪的举动很愚蠢。

他可以叫陈幸变坏,也可以不想叫陈幸变坏。林修承是操控者,而这不需要以任何事情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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