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不同于一般孩童走路时麻雀似的蹦蹦跳跳,他看起来像是走得颇为艰难,一步一步,虽不停顿,却像是有石头压在背上似的沉重。

少言一边小心地躲着街上来往的人群,一边盘算:在客栈里找了个活计,吃住都解决了,眼下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拿到九神丹。可是丁家门户森严,他连那扇朱红大门都跨不进去,除了坐在门口消极地等也实在想不出其他方法,这样下去,何年何月才能见到丁家老爷?况且,就算见到了,丁家老爷又岂会因为他几句话便会将药给他。

「丁家老爷」,这样称呼自己的父亲似乎不妥,可他也实在没有办法唤一声「爹」。人们总说孩子和父母是天生的亲近,那份慕孺之情不论相距多远、相隔多久都斩不断,仿佛有着一种神秘难解的联系,视之如陌路更是难以想象。

自小与娘亲住在那个小村庄里,每每有人知道他是没有父亲的孩子,眼神里就会不由自主地带上几分怜悯。对于这样的眼神,他是古井无波,既不着恼也不遗憾。「爹」!太过虚无飘渺的称呼,他从不期望也未曾有过幻想。有了亦亲亦友的娘便足够了,何况,娘落到今日这般窘境,全是那个人一手造成。

脑海中掠过娘亲那姿容绝世的脸,芙蓉面柳叶眉,翦水双瞳一动之间便是百媚生。

「李家有女初长成,天生丽质难自弃。」娘亲十六岁及笄,外祖父献宝似地广邀宾客,打算为娘找个可以托付终身的良人。那一日,李府席开玳瑁,庭设芙蓉,青玉湖畔,芍药花前,一袭轻绡隔断众多目光。幕后,佳人素手轻拨,一曲《有所思》婉转低回,让当时宫廷乐师惊为天人,「京城第一才女」的名声不胫而走。

名声是出去了,祸事也跟着上门,丁家派人来提亲。

外祖倒还清醒,懂得「齐大非偶」的道理,更何况京城中人背后指指点点,说丁家这一代主事为人y-ín恶,难道真要把呵护了一十六年的宝贝女儿送进深深庭院做第二十或二十五房小妾,过着红颜未老恩先断的日子?

丁家的人也没有多说,只冷哼一声便走了。一个月后,诺大的李家便贫困落魄到比乞丐尚有不如,外祖一病不起,明知是丁家在背后动了手脚,却也无可奈何。为了一大家人的生活,娘亲最终还是跨过了那道大门,连顶轿子也没有,是捧着琴自己走进去的。

想起娘,他的脚步一顿,娘的身体怎么样?还有没有咯血?这次来京城并没有告诉娘,不晓得她会不会生气。若只是高声斥责还好,就怕娘不言不语的,暗自抹泪。

正想着,忽然眼前一暗,一个高打的人影阻住了去路。少言吃了一惊,抬头看才知道原来是林少爷,脸冷得赛雪欺霜,浓重的眉毛挑起,明显地写着「我不高兴」几个大字。

「少爷,」他叫了一声,「好巧!」

「巧什么巧!我是来找你的。」

「有事吗,少爷?」少言愈发恭敬,这位少爷看起来脾气不太好,还是顺着一点。娘说过,姿态低一点无关紧要,隐藏了傲气,可是不会折损了傲骨。不要怕人看不起,只要自己看得起自己,低到尘土里也可以开出花来。

听到他一口一个「少爷」。林文伦心里火更大了,从小生在客栈里,什么人没见过,哪个是诚惶诚恐地奉承讨好,哪个是漫不经心的敷衍,他还分得出来。这小子表面上毕恭毕敬,那双清澈的眼睛里却找不到一丝谄媚。

勉强压下心头那股无名火,试着扯出一个笑,说:「都说了别叫我少爷,叫我一声林大哥,我带你去见识一下京城,这地儿我熟,好玩的多去了。」说着连自己也不敢相信的话,想他林文伦什么时候这么费尽心机地去讨好谁。

少言到底还是小孩子,听见有好玩的,大眼睛熠熠生辉,露出一点点渴望来,又顾虑地说:「林伯伯只给了我两个时辰,我得回去,厨房还有好多活没做呢。」

林文伦不耐烦地嗤了一声,说:「你还真以为我爹请你是干活来的,还不是看你可怜给你……」看到眼前一张小脸霎那间变了颜色,后悔不及,余下的话便全都卡在喉咙里,心里打鼓似的七上八下。

少言低下头,自己何尝不知,像他这样的小孩子,就算为人白做工,店家还怕担上干系呢。正如少爷所说,林伯伯不过是看他可怜给了一个栖身之所,只是被人这么赤裸裸地戳破,总是难堪。想了一会儿,抬起头来说:「少爷说的也是,只是受人点水,涌泉以报,林伯伯好心收留我……」

林文伦忍不住哈地笑出声来,双手抱在胸前,有趣地看着他说:「小老头,你倒会掉文,还受人点水呢!掌柜的是我爹,那我也算是你的老板了,我说的话你听不听?我说了你的活计就是陪着我。」不等少言答话,把胸脯拍得山响,「若我爹怪你,让他来找我。」

看着眼前高他两个头的男孩子一脸豪放,似乎天塌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少言也不由得抿嘴微笑,说:「好啊,以前就听说京城的天桥是顶好玩的地方,杂耍卖艺什么都有,我早就想去看看了。可是只能去一个时辰,再多就不行了。」

「好,咱就去天桥。」林文伦转过身就走,走了两步,又返回来拉起少言的手,说:「跟紧了,街上人多,丢了可没地找你去。」迈开两条长腿开步走。

少言人矮步小,被他牵得一溜小跑地跟在后面,看到林文伦毫无所觉,仍是跨着大大的步子,不由得一笑,这个少爷人蛮好,就是心粗了点。

此时四海生平,百业俱兴,天桥的热闹更是空前,三教九流汇聚此处,各色人等无不齐全,卖货的、玩杂耍的、兜售土产的、吆喝小吃的,少言从小生长于山y-in,从未见过如此繁华景象,一丝欢喜到底藏不住,脑袋拨浪鼓似地东瞧西看。林文伦大为得意,更是使尽浑身解数,将平日里找到的好玩的地方一一指给他。

从天桥这头到那头便花去了两个时辰,少言还待往前走,却被林文伦拉了回来,心下不解,只见林文伦嘴角噙着笑,说:「再往西,便是青楼戏园子之类的花街柳巷,你想去?」

脸上飞上一抹红晕,少言看他一眼,转身向回走。

先前说好只游天桥,可是这一疯,便将客栈的事忘了,林文伦也不去提醒,带他又去了城南的集市,花大本钱买了一大堆有用没用的小玩意来讨他欢心,每一次,看见少言惊喜的小脸,便深觉值得。

傍晚时分,两人方才手拉手地回到客栈,林掌柜见了只是一笑,也不去说什么。

少言一回客栈便挽起了袖子自动自发地帮起忙来,林文伦在一旁跟进跟出,几次三番想拐他放下手中的活计陪着自己。少言只是不答应,后来没法子,还是林掌柜下了圣旨,把两人都赶到后院去了。

一到后院,林文伦就大喊一声,蹲下来抱住脑袋,无限苦恼地说:「我今天还没临帖呢,这下可遭了,明天交不上,夫子又要到我爹跟前嚼舌根去,少不得被打个二三十板子。」说着,偷偷斜眼看着少言。

少言甩脱了手径自走向柴房,嘴里凉凉地说:「谁叫你贪玩,不做功课!」说到后来,实在是忍不住,话里已经带了几分笑意出来。

林文伦虎地一跳,抓住少言的肩膀把他扳过来,咬牙切齿地说:「忘恩负义的小子,大哥我有难,你不说帮忙,还在一旁说风凉话。我不管,今天你帮也得帮,不帮也得帮。」

少言挣脱了他的手,回到柴房,留下林文伦独个儿在院里目瞪口呆,嘴里喃喃地说:「想不到他是个小狼崽子!」

正说着,少言又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叠纸,走到林文伦面前挑了几张出来递给他,只是抿嘴笑,也不言语。

林文伦接过来一看,工工整整的小楷,大喜过望,抱住少言,「我就说,你哪会那么坏心,原来你早就帮我临好了。你手里拿是什么?」

「我也有功课啊,这些回去以后都要给娘看的。」

说着递到他眼下,林文伦拿起来和自己手里的两相比较,高下立判。只见少言手中的字峭刻劲绝,法度森严,笔划瘦硬,结体平正而险绝,端庄严整而不呆板。又看看自己手中的,有点沮丧,说:「跟你的一比,这个字简直就想是用脚写的,为什么不把你手中的给我。」

「你手中的是我按着你的笔迹用左手写的,把这个给你,夫子会认出来。」

「左手?」

「是啊。」少言终于笑了起来,却不是像一般人那样裂开了嘴。而是一股笑意先从眼睛慢慢地晕开,一点一点的漾出来,终于扩散到脸上,整个人便笑得有如夏花灿烂,之中亦夹杂着一点点的矜持。

就在夕阳之下,林文伦心跳忽然快了数倍,眼中只看得到他的笑脸,耳中只听得到他娇娇软软的童音,「你知道吗?要把字写得这么丑,其实也挺难的。」

第三章

坐在书桌后,听着夫子满口的「之乎者也」。林文伦的心早就飘飘荡荡地飞回了客栈,不知那小子现在在做什么,是在洗油腻腻的盘子还是在劈柴?

想到这里,又是一阵闷气。自那一日游完了天桥,这两天那小子就再也不肯跟自己出去了,除了每日里早早出去,一脸失望地回来,其余时间都是在店里像陀螺似的跑前跑后。

林文伦也生了几日暗气,觉得他未免不识抬举,想林大少爷何时曾如此低声下气地讨好别人,更别提对方居然完全不为所动。要下狠心不理他,自己出去嬉戏,又懒懒地提不起劲来,只觉得平日玩惯了的玩意儿突然间都毫无趣味,连那一票狐朋狗友都懒得应对。

好不容易听夫子说了声「散学」,把书本CaoCao一收,夹在腋下撒腿就向外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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