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这个女孩真的是太好了

乡下的酒宴不怎么讲究,就是在家里摆了几桌宴席,请了附近厨艺好的师傅烧一顿比家常菜好一些的佳肴而已。

新郎新娘要一桌桌挨个敬酒点烟,一餐饭从傍晚进行到了天黑。

林成有些坐不住,拿着林鹿的手机刷她微信朋友圈打发时间,他喜欢点开各式各样的图片看。

林鹿有两个同学正巧去了上海迪斯尼玩,一圈下来,刷屏了二十几条内容,有图片,也有小视频,真叫林成一饱眼福。

林成每点开一张图,就要问林鹿:“姐,这是什么?”

“旋转木马。”

林成是好奇宝宝,问个不停:“那这又是什么?”

“城堡。”

“这个呢?”

“加勒比海盗。”

……

林成虽然仍旧不懂,但他对于迪斯尼的向往不言而喻,林鹿许诺:“你想去玩吗?”

“想!”

“想什么时候去玩?”

“明年!”

“那好,明年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带你去好吗?”

林成高兴得摇头晃脑,回去的路上还在又蹦又跳,兴奋地问:“姐,我能不能头上也戴个大耳朵?”

林鹿笑着纠正:“那是米奇。”

其实,在没去沙川市之前,林鹿也和林成一样,对于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她是名副其实的井底之蛙,对于外界的认知,完全来自教科书。她甚至没有一点闲钱用来买课外书,好在她与同学之间的关系都处得不错,偶尔遇到感兴趣的书,她会问同学借来看。

对于安徒生、对于格林、对于迪斯尼……她全是去到沙川市读了大学后才有所了解的。

四年里,她接触了许许多多新鲜的事物,音乐、美学、文学、电影……太多有关于美好的事物以各种方式呈现在她眼前,目不暇接,数也数不清,那些都是秋水镇上没有普及给她的另一个世界,她热烈追随,喜欢至极。

秋水镇是落后的,是闭塞的,在林鹿十八岁之前,都没听过一首周杰伦的歌。

现在的林成就是曾经那个被禁锢在笼子里的自己,所以林鹿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自己可以带父母和林成去见见秋水镇以外的世界。

同样的夜晚,时敛森带着王天天去她和林鹿租借的小屋收拾东西,王天天指了指林鹿的小房间:“鹿鹿东西很少的,要不你帮她整理一下,能带多少带多少得了。”

时敛森想想也好,别让她再踏入这里半步了,这个破旧的屋子楼层低矮,他伸手就能碰到天花板,若是长久地生活在这里,心要压抑死了。

林鹿的房间面朝西,冬冷夏热,屋内连个挂壁空调也没有。

房间不足五平方米的大小,床、衣柜和化妆柜全挤在一起,身高腿长的时敛森站在屋内,显得这间屋子更加局促狭小。

他蹲在衣柜前,将林鹿叠挂得整齐的衣物收拢在行李箱里,衣服很少,三两下就打包完了。只不过,林鹿的衣柜里藏着一件黑色的男士针织衫外套,挂在所有衣服的最里侧,唯独这件是泡过柔软剂的,散发着淡雅的松木香。

这件衣服是时敛森惯穿的品牌,设计简约,价值不菲。他当然记得,这是他回国的第一天就遇见林鹿的那天晚上穿的那件衣服,他们不约而同帮助了一个走失的小女孩。只是好心办坏事,最后将自己牵连进了警察局,待言子承将他带出去之后,已是清冷的深夜。

当时的自己,怄气又愤恨,为了以示不满不公,直接将这件衣服扔在了警察局,却不料这件衣服居然会原封不动躺在这里。

时敛森双手捧着这件衣服,凑到鼻尖闻了很久的香味,他想不出林鹿这么做的原因,但他相信直觉,也许林鹿在那时就对他一见钟情了。

这个认知,叫他心潮澎湃,他应该收回之前对林鹿说的那句话了,他曾说不知道为什么就会喜欢上她,但就是喜欢上了,或许他从来都是知道原因的。

这个女孩真的是太好了,好到叫人很难不去喜欢。

喜欢上她,不过是跟着自己的心在走罢了,没有太多的目的,亦不需要太多的缘由。

林鹿的梳妆柜上摆着琳琅满目的瓶瓶罐罐,她居然有全套的花纪产品,难怪能写出那么多的心得来,时敛森对此表示心服口服。

看到这些,他不禁想起林鹿在微博上被黑一事。

这两天,他还收到匿名邮件,全是林鹿和梁奇抱在一起的照片。依然是那次游轮上的花絮,时敛森平静地看完一张一张引人遐想的照片,其实就是普通的拥抱,但拍摄角度和房间光线很有讲究,看着就成了不明不白的偷欢照。

早前,林鹿就向他坦白过这个拥抱,所以他确实没放在心上。这样就想离间他和林鹿,也真是亏他们用心良苦,又是找与林鹿长得相似度极高的替身,又是叫来所谓的青梅竹马梁奇演这么一出苦肉戏,真假掺半,让人尴尬。

王天天整理出来的东西是林鹿的四五倍,时敛森作为搬运工,大包小包帮她扛下楼。

作为回报,王天天请他去吃夜宵,附近有一家广东人开的粥铺,食材新鲜,味道绝美。她和林鹿去过几次,生意非常好,每次去都要排很久的队。

今天也不例外,在他们前面还有四五桌人在等位,王天天怕时敛森不适应这样杂乱的环境,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你没吃过路边摊吧?不喜欢的话,我们换一家?”

时敛森不在意:“没关系,等一会儿吧。”

王天天觉得,作为富家公子,他非旦不骄纵跋扈,而且能屈能伸。她起初还认为他脾气阴晴不定,林鹿与他在一起必定要受委屈多一些,可才短时间接触下来,她改变了对时敛森的第一印象,他只是外冷内热而已。

时敛森话很少,若非别人先起话头,他多半是会沉默到底的。

王天天是坐不住的性子,受不了冷场一般的气氛,翻出手机,点开微博热搜给时敛森看。

“你今天看微博了吗?#林鹿,我们F大挺你#的话题上了热门,很多校友都帮林鹿澄清了之前的谣言。”

时敛森接过王天天的手机,在这个热门话题里面,他一条一条,一字不漏得看下去。他的表情寡淡虔诚,波澜不惊,但王天天知道,时敛森的心情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过了,他看着的时候,嘴角是微微上扬的。

林鹿在F大算不得风云人物,可也小有名气,她成绩好,人品好,富有爱心,喜欢运动。她在F大和同学一起创办了喂养流浪小动物的公益社团,F大校友晒出很多她在树荫下投喂流浪猫的照片,同时也晒出林鹿带着不同的病猫病狗去宠物医院看病的画面。

林鹿也代表F大参加过沙川市的马拉松比赛,她是唯一一个坚持跑完了全程的F大学生,最后还摘得了第三名的桂冠,市体育局还为此给F大颁了个奖杯。

时敛森看得入迷,这些统统都是F大学生自主发的贴,没有他的半分功劳在其中。

他唯一插手的只是叫人曝出点别的新闻盖过林鹿的头条而已,如今这个局面,时敛森在心里为林鹿感到自豪。

清者自清,根本不用她自己站出来辩驳一字一句,大家已经还她清白了。那些畜意抹黑在这些事实面前,显得完全不值一提,太廉价了,像个天大的笑话,此时早已无人问津。

再看下去,有一个微博认证、粉丝上百万的公众人物也替林鹿伸冤,他晒出女儿的照片和病例卡,说林鹿曾在两个多月前帮助过她的女儿。据女儿口述,她在街边走丢后被电瓶车撞倒,围观超过百人,却只有林鹿和一位年轻男子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及时将她送进医院。

粉丝百万的公众人物,影响力又力压F大的那些贴子,下面的评论炸开锅了,大家纷纷猜测年轻男子可能就是时敛森。

网友为此脑洞大开,编了无数个比言情小说更狗血或更唯美的故事,全然忘记两天前,他们刚在“鹿鹿无为”的微博下谩骂抵毁。

时敛森越看越投入,根本停不下来,可他怎么也想不通,周杰伦的大票粉丝居然也力挺林鹿。

带着不可思议,他看完一条粉丝的长微博,方才后知后觉,原来林鹿背着他,为了花纪,任劳任怨付出了那么多的心力。

就是两周前,林鹿作为实习生,任职于花纪市场部,为了壮大花纪的粉丝群,她下了班之后去跑地面宣传。

那四天晚上,正赶上周杰伦巡回演唱会来到沙川市站,林鹿眼光超前,早有准备,提前在网上订制了地表最强的粉色荧光棒。

她去演唱会场馆外派发荧光棒和花纪的产品小样,只要扫一扫花纪的公众号就能免费得到礼品,可见她花了多少精力去做这样一件事。

周杰伦的粉丝群非常庞大,而且各个年龄层分布很广,林鹿做事细致贴心,按着年龄段分发产品小样,大批粉丝用下来反馈超好,六成以上用完产品后都回购了。

这些粉丝尤其细心,因为林鹿的这个举动,很多人都将她穿着一次性雨衣在雨夜里扫码赠送荧光棒和小样的画面拍了下来。

这不,又成了微博上感人的举动,许多路人瞬间转粉。

“鹿鹿无为”的粉丝飙增到三十万,粉丝们在那篇花纪使用心得下盖起了高楼,“如果我是时敛森,我也非林鹿不爱”这句话已经被统一阵型刷了十万条。

时敛森在这一刻优越感油然而生,不无傲骄地想,可惜只有一个时敛森,哈哈哈哈哈……

这顿夜宵就算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时敛森都没有摆出臭脸,他反而没有刷够微博,觉得这等位时间再长一点也无妨。

夜里,时敛森拜托王天天帮他申请了微博账号,注册完之后,他也不发微博,第一件事就关注了“鹿鹿无为”。

王天天是帮时敛森实名注册的,微博小助手再敬业不过,隔天早晨就帮他认证成功了。

时敛森从昨晚的0关注,直接变成了拥有百万粉丝的大户,一眨眼翻了林鹿好几个跟斗,他有些小得意。

只是,他的出发点不过是默默无闻申请个微博而已,偶尔等林鹿发新的状态就恶作剧留几条评论,没想到打的如意算盘半路夭折了。

时敛森依然只关注林鹿一人,而林鹿的微博下半分动静也没有,粉丝们好着急,简直替时敛森操碎了心,一分钟好几百人同时鹿鹿无为和时敛森,求林鹿互粉时敛森。手机震个不停,他连忙重新设置了不看,就是心里甜得冒起了泡。

最好的爱情,是彼此相爱的同时,得到所有人的祝福。

时敛森独自赶到机场候机,今天就要把林鹿接回身边了,这次的离别格外漫长,虽说期间历经千山万水才见过一面,可转念又是匆匆一别,怎么能够过瘾。

在候机厅里,黎潮江又一次妥妥地守株待兔逮到了时敛森,自来熟一般亲切问候:“时总,见您一面简直比登天还难!”

时敛森牵起嘴角,淡漠地回了一句:“所以你总是选在机场堵我吗?”

黎潮江哈哈大笑,像是赞同时敛森的幽默,随后也不拐弯抹角,直抒来意:“时总,想来我的诚意您也看到了,可我跟您助理约了好几回时间,您怎么总是躲着我不见呢?”

他的诚意?

曝光同父异父的黎潮生低微不堪的出生,拿出黎潮生官商勾结的证据,以及放出他将公司内部的资产转移至海外的消息……

时敛森才懒得去管黎家那些无聊的家务事,偏偏黎潮江孤注一掷般,将全部的筹码押到时敛森这座大靠山上。

对于黎潮江抛出的橄榄枝,时敛森可以说是兴趣全无,可他态度一直不明朗,给他一点希望,又没让他看见实际的利益。

可黎潮江不傻,他花了重金调查过时敛森,这家伙不简单,而他那位刚愎自负的名义上的大哥却一再轻敌,自视甚高,像极了他家里那位目中无人的父亲。

黎老头最不是好货,贪婪好色,见风使舵。

黎潮生表面上得宠,不过是因为他头脑好能力强,懂得表现自己,倒也确实将莎莉管理得井井有条。

黎老头欣赏他重用他,却并不给他过多的实权。说穿了,黎潮生不过是他养的一条狗,手中的一颗棋子。他只需要黎潮生为他所用,替他卖命,并且得绝对忠诚。

然而,虎父无犬子,黎老头提防黎潮生的同时,黎潮生也在想着谋权篡位一事。除了公司账面做假,资产转移之外,他私下里不遗余力收购莎莉股份,目前已经是莎莉集团第二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仅次于黎老头。

相比于黎潮生的少年老成,黎潮江则是出了名的草包司令,但在时敛森看来,他不过是蛰伏于暗处,伺机行动。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装疯卖傻这么久,眼下是最好翻身的时机。

他是成是败,全在时敛森一念之间。

所以,眼前这位爷,只要他一声令下,让他跪舔,把他当狗,他都认了。

登机前,时敛森说:“明天早上去我办公室等。”

黎潮江点头哈腰,赔着笑:“是!”

再过不久,就能见到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时敛森无心理会黎潮江,到了点就走向登机口。

十几个小时后,秋水镇的夕阳已经落到了山头,林鹿等在镇上的车站,脚边放着四只装满了蔬菜瓜果的蛇皮袋,是林爸爸开着电动三轮车送到这里的。

天色渐晚,林鹿将林父劝回了家,他也有顾虑,并不愿马上见到时敛森本尊,总觉得为时过早。他的思想传统又守旧,若是今日与时敛森打了照面,他这辈子就认定他这个女婿了,所以在林鹿的催促下就离开了。

林父走后,梁奇的商务车经过这里,他将车停在林鹿跟前,问:“等人?”对于感情之事,他向来敏感。

这是种很奇异又微妙的感觉,他预感自己和林鹿的关系正在慢慢破裂,却并不想这一天这么快到来。

所以,他总是在她面前舔着脸,奢求继续维持他们这段关系。

“是啊,你也要回沙川市了?”林鹿问。

“嗯。”梁奇其实想说,要不要带你一段,但他张了张嘴,一个字都问不出口。

“怎么不多待几天?”林鹿留恋家,一待就是一周,所以这样问他。

梁奇随口敷衍:“今年的假不多了。”

秋水镇的夏天幽美而静谧,进入夏季,天色暗得渐渐晚了,此时天光透出一点点亮,是撩人的月色,是斑斑点点的星光,是熙熙攘攘的灯火。

他们没人再说话,静默里藏着千言万语,但已经有些无从说起。

婆娑的风拂过他们的脸庞,让人记起多年以前的时光,那是梁奇去沙川市念大学之后的第一个暑假,他回来时给林鹿带了一套福尔摩斯全集,一套总共是厚厚的三本。

那么贵重的礼物,那么沉重的心意,林鹿至今感激不尽。

她永远铭记那年的夏天,懵懂而青涩的自己,她从梁奇的口里得知沙川市的风,沙川市的雨,沙川市的街名,沙川市的F大……

从那时起,她在心里爱慕、向往沙川市的一切。

到后来,梁奇与他口中的那个沙川市背道而驰了,而林鹿在他口中的沙川市里遇到了时敛森。

世事无常,当你遇见一个人时,注定要弄丢另一个人。

梁奇从后视镜里看见由远及近的那辆SUV,终于打破沉默,率先与林鹿告别。

“他来了,那我先走了,再见。”他说得很平静,内心却波涛汹涌,待林鹿与他道了再见,他踩下油门,离林鹿远去。

林鹿在他那辆商务车的反光镜里缩成了一个黑影,这一次,梁奇知道,他彻底失去了林鹿。

时敛森的车内没有开空调,山间的风舒爽清透,吹得他神清气爽。

他看见林鹿的时候,眼角眉梢尽是笑意,他仿佛等到了一个久别重逢的爱人,等得心力交瘁,等得苦不堪言,却在见到她的第一眼,那些苦痛等待全都消弥了,有的只是满腔的呼之欲出的爱。

时敛森下车,给了她一个浓情蜜意的拥抱,他们在星空下接吻,缠绵悱恻,唇齿缱绻。

他们没有多逗留,林鹿将时敛森带来的ipad交给杂货铺的老板娘,让她转交给林父林母。

时敛森则弯腰将四只蛇皮袋一一扛进了后备箱,他凭着感觉摸索了一下,有西瓜、菜瓜、玉米以及很多的有机蔬菜。

这些量够他们吃一个月的了吧?

也就是说,他可以享受到林鹿一个月亲自做菜给他吃的待遇,光是想想就美得他不要不要的。

林鹿上车后,时敛森急不可耐地问:“林鹿,咱妈给做牛肉酱了吗?”

林鹿眉骨跳了跳,她没听错吧——咱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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